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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艺暖万家”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建馆70周年群众影像、故事与老物件征集活动通知

  为进一步丰富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建馆70周年的文化档案,留存珍贵的历史记忆与个人情感联结,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与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相关的影像资料、个人记忆故事以及老物件。
  1征集内容
  1.影像资料征集
  诚征与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相关的历史影像及活动纪念照片。内容可涵盖1956-2026年期间,能够反映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发展变迁的各类影像记录,无论是近年来记录精彩瞬间的视频,还是年代久远、已经泛黄的老照片,均可投稿。我们尤其珍视那些能够生动体现不同时代背景下,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真实场景以及广大群众热情参与的珍贵画面。
  2.个人记忆故事征集
  围绕“岁月如歌艺暖万家”的主题,诚邀您讲述个人在1956-2026年期间与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发生的真实记忆故事。内容可包括您在群艺馆参与活动的经历、参加培训的感悟、观看演出的难忘瞬间,或是您作为见证者,目睹文化馆发展变化过程中的亲身感受。投稿作品须基于本人亲身经历,突出具体事件或细节(例如:一次令人难忘的活动、一段获益良多的学习经历、一次个人艺术道路上的重要转变等),力求内容真实、情感真挚,避免泛泛而谈或虚构编撰。我们鼓励投稿人随文附上相关的影像、证件或其他资料作为佐证,以增强内容的真实性与纪念价值。
  3.老物件征集
  作为天津群众文化的摇篮,天津市群众艺术馆陪伴了几代市民的成长,记录无数动人的文艺瞬间。每一份报纸报道、每一张泛黄节目单、每一本荣誉证书,都是天津群文事业发展的见证者。我们诚邀您翻开尘封的相册、抽屉或箱柜,寻找与我们共享以下记忆载体:
  (1)报刊与报道:早期记载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相关活动、重要演出的报纸剪报、新闻杂志。
  (2)节目单与宣传品:历年来各类演出、展览、讲座的活动海报、节目单、邀请函、入场券、宣传折页等。
  (3)证书与证件:参加由市群艺馆主办的比赛、展演所获得的获奖证书、纪念证书、参展证、工作证、学员证等。
  (4)活动服装与道具:曾伴随您登台表演的演出服装、活动使用的特色道具、幕布、横幅等。
  (5)其他纪念品:与市群艺馆相关的胶片、录像带、磁带、纪念徽章、纪念章、文创产品、信函、创作手稿等。
  2展示方式
  入选作品将参与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建馆70周年回顾展,刊登在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建馆70周年纪念册上,入选故事将录制成有声作品,与其他照片、视频作品一并通过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天津公共文化云等平台进行线上展示。
  3提交要求
  1.图片类资料应清晰完整,电子版为jpg或jpge格式,大小在1M以上,老照片可联系工作人员进行扫描,每张图片建议附100字以内文字说明(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简介、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2.视频类资料应画面基本清晰、声音可辨,视频格式建议为MP4,单条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并附100字以内文字说明(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简介、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3.“岁月如歌艺暖万家”个人与群艺馆的真实记忆故事篇幅建议控制在1000字以内。
  4.老物件提供者请先报送照片,并附上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包括物品形成时间、主要内容、涉及人物、背景故事及本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所有物品需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无法律纠纷。入选老物件将另行通知原件报送事宜。
  5.提交资料须为原创或本人合法持有,因版权纠纷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投稿者同意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在展览、宣传、研究等公益性用途范围内使用相关资料。
  4征集方式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2.投稿方式:请将照片、视频、老物件照片、故事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tjsqygdymyb@126.com,并注明投稿人的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新围堤道交口天津市群众艺术馆;联系人:李悦
  5参与纪念与反馈方式
  对于入选征集活动的群众,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将结合实际情况,向其颁发建馆70周年纪念证书,以表达感谢。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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