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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摄影家协会短视频委员会拟面向全国公开举办微短剧剧本征集活动

  摄影作品通过模仿古代山水屏风的竖构图形式,将图片分成了六个画面,通过千里滤山图来表现当代的生态环境大多数已成为人工自然,不在是简单的自然。
  为加快推动新乡市微短剧行业的发展,宣扬新乡文化,加强微短剧与城市文化深度融合,助力经济发展,同时响应国家号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网络视听内容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河南省支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顺应微短剧作为网络视听重要内容形态、持续拓展社会影响力与传播广度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作热情与创新活力,发掘一批兼具现实质感、时代气息与传播潜力的原创精品故事,新乡日报社联合郑州亚琪影视产业有限公司新乡公司及新乡市摄影家协会短视频委员会拟面向全国公开举办微短剧剧本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征集活动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倡导用生动故事反映真实生活,用鲜活人物展现时代精神,推动微短剧内容创作在守正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征集定位与基本说明
  本次活动为剧情类微短剧原创剧本专项征集,重点征集适配网络平台、短视频平台传播的连续叙事类作品。投稿作品须以人物关系构建与情节递进推动故事发展,突出戏剧冲突、叙事节奏与情感表达,符合移动端观看习惯与网络传播规律。
  凡热爱微短剧创作的个人或创作团队,不限年龄、职业、地域,均可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投稿。
  二、创作方向与内容导向
  在坚持正确导向、严守内容底线的前提下,重点鼓励以下方向创作:
  (一)现实生活原创故事
  围绕家庭亲情、邻里互动、职场成长、社区治理、社会服务、情感选择等生活化场景,以具体人物、真实细节、细腻情感,展现普通人的精神世界与价值追求。
  (二)时代发展个体叙事
  从社会进步、城市变迁、生活方式转变等视角切入,以“小切口”呈现“大时代”,彰显责任担当、诚信理念、奋斗精神与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三)全国文化元素自然融入
  鼓励在故事背景、人物生活、情节推进中,自然融入城市文化、城市文明、地域特色、人文风貌与城市精神,拒绝生硬植入、口号化表达与符号化堆砌。
  (四)适配传播的剧情结构
  注重节奏紧凑、冲突鲜明、人物立体,善于设置悬念、反转与看点,强化作品观赏性、沉浸感与传播力。
  三、作品规格与投稿要求
  1.基本规格
  单集时长:1~3分钟
  总集数:30~100集
  单集字数:约500~1300字
  2.内容规范
  内容积极健康、导向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包含低俗色情、暴力血腥、封建迷信、恶意炒作、价值观扭曲等不良内容。
  3.原创与版权要求
  投稿作品须为原创未发表剧本,作者拥有完整、独立、合法的著作权;未在任何公开平台播出、发布,未参与其他赛事评选,不存在版权纠纷、侵权风险。
  4.投稿材料
  剧本名称、题材类型及受众定位说明、200~500字故事梗概、主要人物小传、全剧故事大纲、完整剧本。题材不限,都市、现实、情感、喜剧、悬疑、穿越、励志等均可。
  四、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
  xxduanshipin@163.com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
  “新乡市全国微短剧剧本征集+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文件格式:
  Word或PDF
  文件命名:
  《剧本名称》+题材类型+集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收纸质稿件。
  五、评审方式与成果转化
  1.专业评审机制
  活动将邀请影视行业专家、资深编剧、文化学者、平台运营负责人、行业资深从业者组成专业评审团,围绕主题契合度、创意新颖度、艺术表现力、市场传播潜力四大维度综合评审,重点考察立意高度、故事结构、人物塑造、传播价值与产业化潜力。
  2.成果展示与IP转化
  获奖作品纳入新乡市精品微短剧剧本库,优先推荐省内外影视公司、短视频平台对接合作,推动剧本孵化、拍摄制作与市场化开发;获得官方集中宣传、展示推介机会,优先对接拍摄资源、制作机构与播出渠道。
  3.持续创作扶持
  表现突出的优秀创作者,将受邀参与后续微短剧重点创作计划、产业交流与合作项目,获得常态化创作支持与实践平台。
  4.省级政策扶持
  优秀作品优先推荐申报河南省微短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符合条件的优秀剧本最高可获得30万元创作奖励。
  5.全渠道推广传播
  获奖作品通过协会合作媒体、平台集中展播,优先推荐参与“大河之南・精品短剧”“中原微短剧大赛”等省级重点创作传播工程,全面提升作品影响力与传播覆盖面。
  6.作者权益保障
  创作者依法享有署名权;获奖剧本版权及后续开发收益,由作者与主办方按约定协商确定,充分保障原创权益。
  六、其他事项
  投稿即视为同意本活动各项规定。未入选作品不予退稿,请作者自行留存底稿。主办方对入选作品享有非商业性展示、宣传与推广使用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乡市摄影家协会短视频委员会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郑老师
  联系电话:
  新乡日报社
  新乡市摄影家协会短视频委员会
  郑州亚琪影视产业有限公司新乡公司
  2026年3月2日
来源: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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