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诗词》编辑部
二、征稿对象
内蒙古诗词学会全体会员
三、征稿主题
本次竞赛以“草原诗韵”为核心,鼓励会员从以下方面进行创作:
1.礼赞时代,抒发家国情怀:围绕内蒙古在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新成就,展现北疆新貌,讴歌祖国山河与人民安康。
2.传承草原文脉,展现民族风情:以兴安岭、阴山、敕勒川、黄河等标志性地貌为背景,书写草原文化的历史底蕴与当代活力;描绘蒙古族及其他民族的民俗、游牧生活与英雄史诗。
3.歌咏自然生态,描绘四季风光:聚焦“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草原修复等生态建设成果,礼赞绿水青山;以春、夏、秋、冬为题,呈现草原四季的壮美与细腻。
4.回归诗艺本体,咏物言志抒怀:题材不限,注重格律严谨、意境深远、对仗工整,以诗词艺术表现思想感情与人生感悟。
5.书写学会成长,展现会刊风采:以诗词形式记录内蒙古诗词学会发展历程、重要活动、创作成果,以及《内蒙古诗词》杂志的办刊精神与特色;可围绕杂志各栏目(如“感事抒怀”“热点合鸣”“诗家风采”“雏凤清音”“阴山诗话”等)进行创作,展现会刊在团结会员、繁荣诗坛、传播文化方面的贡献。
四、征稿体裁要求
作品分为以下三类:
1.近体诗:包括五言、七言绝句与律诗,须按近体诗格律要求创作。押韵可按平水韵、新韵或通韵,新韵和通韵需于作品中注明,同一作品不得混用。
2.词:包括小令、中调、长调,依词谱填写,需注明体式。用韵可依词林正韵、平水韵或通韵,新韵和通韵需于作品中注明,同一作品不得混用。
3.曲:限小令、带过曲,依曲谱造曲,押韵按中原音韵、新韵、通韵,新韵和通韵需于作品中注明,同一作品不得混用。
作品中如有特殊名词及典故,请予简注。
五、投稿要求
1.每位作者限投作品3首(篇)以内,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包括网络发布)的作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2.投稿方式:
请将电子稿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50702306@qq.com
收稿人:赵丽春
邮件主题请注明:“‘草原诗韵’征稿+作者姓名”。
3.投稿内容包括:作品、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会员号、电话号码、详细地址。
4.投稿日期: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5月15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评选与奖励
1.由学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来稿进行公平、公正评审。
2.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具体奖项设置及数量视来稿质量而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奖品为内蒙古名家书画作品。
3.优秀作品将推荐在《内蒙古诗词》会刊及学会相关平台刊登展示。
七、其他事项
1.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本启事所有条款。
2.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3.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诗词》编辑部所有。
咨询人:锡建新
咨询电话:
《内蒙古诗词》编辑部
2026年3月28日
https://mp.weixin.qq.com/s/QV5y9sYob5_36ddxcXnP3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