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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青梅煮酒·诗韵大地”征文大赛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讴歌新时代,助力推动乡村振兴,全方位、多视角呈现金色黄庄的大地之美和梅见酒的生态种植、匠心酿造,展示企业发展和人民美好的生活。特举行第二届“青梅煮酒、诗韵大地”征文活动。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重庆晚报
  重庆市诗词学会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江津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作家协会
  重庆市江小白农庄有限公司
  征文主题
  围绕“青梅煮酒、诗韵大地”这一主题,展示金色黄庄的生态之美、自然之美,体现它作为大地乐园,发挥农科荟萃、农耕故事、花趣乐园、森林童话等主题展览在研学方面的作用。围绕“梅见酒”讲好青梅与酒的故事,体现文化传承,以及重庆市江记酒庄的非遗工坊、匠心酿造,黄庄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等方面进行创作。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投稿要求
  弘扬正能量,讴歌主旋律,全方位展示重庆市江津区“青梅煮酒、诗韵大地”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美乡村,以及梅见酒的生产工艺,匠心酿造。抒发技艺赋能、智慧种植、田园观光、工业旅游、和美乡村等情感,让人们留住记忆,记住乡愁。
  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限于诗歌或散文,须为近期原创作品,不得仿写套作,不得运用AI写作。新诗不超过30行,组诗不超过100行,散文不超过2500字,每人限投一篇(首)。旧体诗词每人限投2首。
  (二)参赛者承诺参赛作品为本人完全原创,未在媒体渠道等公开发表发布,并对其作品涉及的著作权等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版权和使用权(包括作品集、报刊、杂志、展览、演示、出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宣传及所有工作内容等),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四)所有投稿作者,主办单位将视为已知晓并同意以上要求。被书面举报并查实有悖上述征稿要求的作品,取消评奖资格,同时收回荣誉证书和奖励等。
  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届时组织专门评审专家,评出以下奖次:
  一等奖3名,奖励3000元(等值特制礼品),颁发证书
  二等奖6名,奖励2000元(等值特制礼品),颁发证书
  三等奖10名,奖励1000元(等值特制礼品),颁发证书
  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在文末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投稿作品主题,按:“青梅煮酒征文+文体+作者”,发送至指定邮箱:315778288 qq.com。
  相关活动
  组织部分获奖作者参加江小白“诗歌之夜”活动,现场朗诵获奖作品。
  将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油菜花节、红高粱采收节、蔬菜展示及文、旅、农事等特色活动。
  组织相关参赛者开展江记酒庄、金色黄庄采风活动。
  江津区作协联系人:刁平电话:
  江小白农庄联系人:文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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