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休憩场所,其名称不仅是标识符号,更承载着城市记忆、文化底蕴与市民情感。为充分体现民意、凝聚社会共识,让公园名称更贴合城市发展定位与群众期待,拟开展公园名称公开征集工作。通过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既能挖掘区域历史文化内涵,打造具有辨识度与传播力的公园品牌,也能增强市民对城市公共设施的认同感与参与感,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现将具体工作方案请示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众(含机关单位、企业团体、专家学者、市民群众等)公开征集,无地域、年龄限制。
二、征集要求
1.名称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命名规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
2.突出地域文化特色,融入当地历史沿革、民俗风情、自然风貌等元素,兼具思想性、艺术性与可读性;
3.名称简洁凝练、朗朗上口,便于记忆与传播,字数控制在2-4字为宜,附300字以内的创意阐释;
4.避免使用生僻字、多音字及易产生歧义的词汇,不得与本市已命名的公园名称重复。
三、工作步骤
1.征集阶段(2026年3月1日-2026年3月15日):通过林业和草原局公众号发布征集公告,接收投稿作品;
2.公示阶段(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3日):对入围名称进行为期7天的社会公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3.审定阶段:结合公示结果,确定最终公园名称,报政府审定后公布。
https://mp.weixin.qq.com/s/MHO5XJ90q1DXljTl3wZ4G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