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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香山文学奖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文化思想,进一步繁荣中山市文学事业,推动文学创新与人才成长,弘扬主旋律,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鼓励广大作家创作更多优秀作品,中山市作家协会现启动第十届香山文学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山市作家协会
  二、征集范围:
  面向中山市作家协会会员(包括中山市网络作家协会会员、中山市报告文学学会会员)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文学作品。
  三、奖项设置:
  ◇作品奖(1、出版类:含出版的小说、散文、诗歌集等;2、国家级文学杂志发表的作品:如《人民文学》《中国作家》《民族文学》《诗刊》等。)
  ◇网络文学奖(当年在网络文学网站签约新书,字数达15万以上的网络文学作品。)
  ◇当然奖。
  说明:每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具体名额及奖金以组委会最终公布为准。“当然奖”,即本年度时段内获国家级奖的作品,如: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人民文学》年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十月》《当代》《小说月报》文学奖、百花奖等奖项。)
  四、评委:
  由组委会成立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投稿要求:
  1.作品必须弘扬主旋律,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创新性相统一,内容健康向上;
  2.参与征集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3.凡参与征集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启事的各项约定;
  4.中山市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不参与征集评选(注:“当然奖”除外)。
  六、结果公布:
  获奖名单将通过中山市作家协会公众号公布,并举办颁奖典礼(时间另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2.本活动所涉及的奖金含税;
  3.参与征集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将取消参评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凡提交的征集作品版权属原作者所有,主办方对作品拥有修改权、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传播权等使用权;
  5.对评审过程有异议者,可与主办方设置的组委会沟通。
  八、投稿方式:
  1.电子投稿:网络作品,请扫码填报,把相关作品邮件链接发至邮箱,邮箱:zszx202507@163.com
  2.纸质投稿:图书作品,请邮寄2本;报刊发表作品,请复印2份。邮寄地址:中山市五桂山学校教师楼F栋黄老师收,邮编:528458。
  3.截止日期:2026年3月1日(以邮件发送或邮戳日期为准)。
  九、联系方式:咨询电话:黄老师,
  第十届香山文学奖组委会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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