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荞乡诗韵·春满库伦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库伦旗委宣传部
库伦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内蒙古银沙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
作品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4日
四、应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参赛作品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2.参赛作品应表现库伦地域特色、风土人情、人文历史。
3.参赛作品应反映库伦旗各族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好局面,特别是能够反映库伦旗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和2026年将要推进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
4.参赛作品应将年节祝福、吉祥寓意和礼赞春天、礼赞新时代风貌融于一体,富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
(将依据参赛作品体现上述内容的丰富和准确程度评分)
(二)形式要求
1.作品体裁不限,古体诗、近体诗、词、曲均可,古体诗词需符合相应体裁格律要求。
2.古体诗词用韵可选用《平水韵》或《中华新韵》,若用《中华新韵》需注明;词、曲需注明词牌、曲牌。
3.可附作品释义,用典、集句须注明出处。
4.每人投稿作品数量不超过3篇(首)。
5.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
入围奖30名,每人奖励库伦旗银沙湾旅游景区门票5张。
主办方有权依据参赛情况调整评奖办法,如参赛作品达不到应有水平,部分奖项可能调整。
六、参与方式
投稿邮箱地址:klqwxcb@163.com
联系人:陈百贺
联系电话:0475-4777402
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荞乡诗韵·春满库伦”活动,并在邮件正文中附上作者基本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电子邮箱等。
七、征集对象
作者年龄、性别、职业、地域不限。
八、注意事项
征集作品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一切后果,与主办方无关。
征集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均视为认同本活动的所有条款。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中共库伦旗委宣传部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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