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自流井党建”LOGO(标识)。
二、征集范围
全区党员干部。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2月28日
四、内容要求
1.要符合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充分考虑自流井区情区貌、文化底蕴、特色产业等元素,凸出自流井党建工作特色和精神风貌,传递积极向上、红色引领的正能量。
2.作品应符合“自流井党建”功能定位和内容特点,主题鲜明、形象生动,寓意深刻、时代感强。
3.作品要创意新颖,构思巧妙,图案简洁,明了大方,易于党员群众接受、识别、记忆,便于宣传推广和应用,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视觉感官效果,具备鲜明的象征意义。
五、作品要求
1.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作品设计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作品应包括一张彩色设计图稿,图纸大小为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将标识效果图的电子图片、设计说明一并提交。创作人要保留原创标识图案(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设计说明应有助于对形象标识的理解,其内容为阐述形象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2.作品应为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拥有完整著作权,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六、投稿要求
1.作品要求以电子形式发送,邮箱地址:1346718281@qq.com。
2.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自流井党建LOGO(标识)征集”字样。
3.征集时间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截止。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收件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所送达作品均不具有评选资格。
七、评选方式
1.征集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按照美观、精致、可识度强及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2.确定最终获选作品后,获奖名单将通过“自流井党建”微信公众号向全区公布予以表扬。
八、法律保护
1.所有应征作品视为受主办方委托创作,其全部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有权对被选标识图案文字进行修改,选用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活动主办方对作品进行完善工作。未经活动主办方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2.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
5.最终经采用的作品,将广泛应用于自流井党建阵地、宣传展板、微信公众号等推广宣传。
6.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组织部所有。
区委组织部期待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创意设计,展现个人才华,共同为全区党建工作贡献智慧力量。
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组织部
2026年2月2日
https://mp.weixin.qq.com/s/FRP7V1gc1eKvegoHAUkyu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