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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十二景”“十大网红打卡点”及城市Logo征集

为全面挖掘屏山文旅资源,擦亮“千年府郡·水韵屏山”文旅品牌,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屏山“十二景”“十大网红打卡点”及城市Logo征集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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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1)屏山“十二景”“十大网红打卡点”
(2)

屏山城市Logo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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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以个人、团体、设计机构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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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

(一)

屏山“十二景”“十大网红打卡点”
1.申报范围:屏山县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自然景观、人文历史遗迹、城乡风貌、特色街区、美丽乡村、特色产业园区、文旅项目、特色餐饮住宿点、文化场馆等。

2.评选标准:屏山十二景(聚焦经典与底蕴)
(1)能够典型反映屏山的自然地理特征或历史文化精髓,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公认度。

(2)景观独特,具有不可替代性或较强的地域特色。

(3)视觉冲击力强,四季或有特定时节景色宜人,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3.评选标准:十大网红打卡点(聚焦新潮与体验)
(1)网络传播力:场景视觉效果好,适合拍照打卡和短视频创作。

(2)互动体验感:能提供餐饮、住宿、手作、采摘等沉浸式消费体验。

(二)

屏山城市Logo设计
1.作品要准确充分体现屏山县城市形象、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展现屏山县“千年府郡·水韵屏山”文旅品牌。

2.作品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立意新颖、定位准确、富有美感,符合传播规律。

3.作品应具有强烈的视觉构成形式,创意新颖、寓意深刻、主题鲜明、构图简洁,具备鲜明且恰当的象征意义,易于被大众快速辨认、记忆和广泛传播,能够在各种不同的场合和多样化的载体上灵活使用(如会议和活动场合、宣传海报、文创产品、旅游景区及交通枢纽、城市美陈等)。

4.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严禁抄袭、剽窃,不得与其他已有的标识、标志、形象、表述存在雷同,确保设计的独特性和创新性,如有侵权行为,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凡经评选入围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对作品进行再修改、设计、注册、出版、发布、宣传、使用、展示等,作者仅享有署名权,在领取奖金后主办方不再另付稿酬;未经允许,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入围单位、团体、个人均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6.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7.每位应征者最多可提供3条原创作品,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件应附作品名称和创意策划说明(300字以内),包括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作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大小不低于3M(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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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渠道

投稿人须按要求填写《

屏山“十二景”申报信息登记表

》《

屏山“十大网红打卡点”申报信息登记表



《屏山城市logo征集活动
作品信息表》

(签名部分需手写),可通过发送邮件方式投稿:
征集表扫描件连同投稿作品打包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夹命名注明:“

屏山“十二景”申报/

屏山“十大网红打卡点”申报/

屏山城市logo设计

+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948205770@qq.com。
联系人:颜女士,电话:1598200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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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式

根据后期投稿结果,按
“网络投票得分×60%+专家评审得分×40%”计算综合得分,


提出

屏山“十二景”“十大网红打卡点”和

屏山城市logo
建议名单,
按相关程序审定。


6
奖项设置

(一)屏山“十二景”“十大网红打卡点”


颁发荣誉证书及通过多渠道宣传,增加曝光量


(二)

屏山城市logo设计



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15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1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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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具备真实性,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查实,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2.如作品内容相同,以主办方收稿时间靠前者确定为入选参赛作品。团队投稿的,应确保团队内部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3.如应征作品没有被主办方确定为城市LOGO,该奖项将做空缺处理。
4.征集过程中因作者自身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应征者应征前应当熟读并了解本公告内容,一经提交应征作品,视为认可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6.本活动一切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

屏山“十二景”申报信息登记表.docx
 
屏山“十大网红打卡点”申报信息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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