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名范围
详见附件:安远县城区拟命名道路桥梁基本情况。
二、命名规则
根据前期《关于征求安远道路桥梁命名规则意见建议的公告》和《关于安远道路桥梁命名规则征集结果的公告》,请按以下规则进行命名:
1、按照约定俗成,尊重群众意愿,采用道路所在区域原有的地名进行命名;
2、挖掘和符合安远当代特征和时代发展的新地名创新进行命名;
3、突出安远特色文化底蕴,彰显本地客家文化、红色文化、脐橙文化及历史纪念地等人文地理实体进行命名;
4、采用我县现有乡镇的名称,旅游景点、山川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进行命名。
三、命名要求
1.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西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地名命名的规定;
2.标准地名应当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例如:欣山大道、九龙大桥、新兴路;
3.充分体现安远地域特色、历史底蕴、文化传统和时代特征;
4.地名用词必须准确规范、含义健康,富有新意,简洁、明快、顺口;
5.不得以人名命名,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不得与现有地名重名、同音;
6.不得使用刻意夸大的“大”地名、崇洋媚外的“洋”地名、怪异难懂的“怪”地名。如:“中央、国际、首府、皇家”等。
四、命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五、命名方式
参与者将拟命名的道路桥梁名称填入《安远县城区拟命名道路桥梁基本情况表》(附件),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至安远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地址:安远县民政局(欣山镇东门路48号)社会事务股,电子邮箱:ayxmzj2007@126.com,联系人:郭伟斌,联系电话:
诚邀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衷心感谢您对安远道路桥梁命名的美好寓意、尊崇和期许!
附件:安远县城区拟命名道路桥梁基本情况表
安远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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