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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美书香——我与图书馆的故事”征文大赛启事

  宁强县图书馆迄今已走过87年历史,2011年5月1日全面实现对外免费开放,2018年获得全省公共图书馆服务联盟先进单位,2023年获得文旅部“三级图书馆”称号。
  宁强县图书馆建筑面积2717平方米,文献馆藏7.45万册,拥有两处新型阅读空间——宁强书房(一馆、二馆),年接待读者10万人次,是一座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环境舒适,集知识中心、信息中心、学习中心和休闲中心的传统型、数字型、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图书馆。
  近年来,宁强县图书馆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该馆的读者满意度、知晓率和美誉度逐年提升。10年来,先后举办了“我读书·我快乐”读书笔记征文活动、“全民阅读·书香汉源”读书征文活动、“悦读之星”和“优秀读者”评选活动、战“疫”文艺优秀作品评选、“品味书香悦读宁强”读书征文大赛等活动。
  为了进一步鼓励读者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激励阅读,推动、引领、服务全民阅读,宁强县宣传文化中心(县图书馆)决定自9月28日第十三届陕西省阅读文化节,开展“阅美书香——我与图书馆的故事”征文大赛。
  一、征文主题
  阅美书香——我与图书馆的故事
  二、征文时间
  2025年9月28日至2026年3月28日
  三、征文内容
  1.凡是与图书馆有关的读书、学习以及其他故事都在征集范围内;
  2.本次征文的“图书馆”,包括公共图书馆(宁强县图书馆)、宁强书房、学校图书馆(各中小学校图书馆)、各镇(街道)分馆图书室、农家书屋。
  3.题材不限,小说、诗歌、散文均可。或图书馆研学奇遇、或书海遨游、或读书分享会、或好书推荐、或参加亲子活动、或沉浸式阅读、或邂逅一本好书,或在图书馆产生奇思妙想,等等。
  4.紧扣“阅美书香——我与图书馆的故事”的主题,抒发真情实感,内容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
  四、征文要求
  1.征文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字数800-1800为宜。如有与文章相关的照片可附在文中,并作简要说明。文后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学校班级)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2.征稿结束后,县图书馆将邀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经统一评审后揭晓评奖结果,在2026年“4.23”世界读书日颁奖,并在“文泉书香”微信公众号上陆续刊登优秀征文。
  3.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征文作品须为本人原创首发(未在网刊和纸媒上发表过)。
  4.征文作品的使用权归宁强县图书馆,请自行保留底稿,概不退还。
  5.线上投稿邮箱:412725955@qq.com,刘老师收;线下交稿:宁强县图书馆一楼读者服务台“征文收稿处”。
  五、征文奖励
  组别:本次征文活动分为两个组:青少组和成人组。青少组年龄:10-19岁、成人组年龄:20岁以上。
  设奖:两个组别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其中:
  一等奖各设1名,奖励购书卡300元、文创笔、VIP读者卡;
  二等奖各设2名,奖励购书卡200元、文创笔、VIP读者卡;
  三等奖各设3名,奖励购书卡100元、文创笔、VIP读者卡;
  优秀奖奖励1册精美图书。
  本次活动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宁强县图书馆。
  要求:
  主题符合:投稿作品应符合大赛的主题和要求,不得偏离主题或与主题不符。
  创意独特:作品应具有独特的创意和新颖的思路,能够给评委留下深刻的印象。
  文学优美:作品应具有文学美感,语言流畅、优美,表达生动、形象。
  结构完整:作品应具有完整的结构,情节紧凑、有逻辑,结尾有力或深刻。
  严禁抄袭: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作品必须为原创,作者应独立创作。
  字数符合:作品字数应符合大赛规定的限制,过长或过短都会影响作品的质量。
  格式规范:作品格式应规范,按照大赛规定的格式进行排版、编号等处理。
  提交方式:按照大赛规定的方式提交作品,通常需要提供电子版,并确保文件格式正确、可读性高。
  提交时间:按照大赛规定的时间提交作品,逾期提交可能会影响评审结果。
  尊重评委:尊重评委的劳动成果,不得有任何干扰评委评审的行为。
  总体来说,征文大赛投稿的特点和要求主要集中在主题明确、创意性、文学性、完整性、原创性等方面。在投稿征文大赛时,作者需要充分考虑这些特点及要求,以提高作品被录用的可能性。同时,还要注意遵守大赛的规则和要求,尊重评委的意见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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