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永寿镇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及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工作,优化诊疗流程,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感,拟对全院标识标牌、宣传栏、文化建设面向社会征集设计方案,同时完成项目比选,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主要制作内容
1.文化建设设计与制作。
2.标识、标牌设计与制作。
3.宣传栏设计与制作。
三、具体要求
1.以全省基层医疗机构统一标识为基调。
2.设计简单大方,符合大众审美。
3.有文化内涵和自身文化特色。
4.标识、标牌清晰,指示明确,一目了然。
5.公司具备广告设计制作相关资质。
6.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流程
1.现场报名: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日。(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本人参加,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资料的,无资格参与该项目。
2.现场查看: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日。
3.提交方案:方案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7月4日。
4.组织评选,确定方案(由永寿镇卫生院自行组织)。
5.领取比选文件: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9日。
6.项目比选时间:2025年7月10日下午2:30。比选结果采取综合报价最低者中选。
7.确定供应商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成功的商家需提供标识标牌、宣传、文化建设的设计方案和项目预算。提交资料及设计方案均不予退还。
2.评选后未采纳方案的商家可继续参加后续项目比选。
3.采纳方案商家无条件将设计方案和项目预算供我单位使用,不产生任何费用。
4.最终解释权归永寿镇卫生院所有。
六、联系人
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卫生院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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