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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征集主城区及明湖区域新建街路名称

为规范张家口主城区新建街道命名工作,提升地名文化内涵和公共服务水平,方便社会管理

,满足市民出行、游客导航、规范执法等因素。

拟对

经开区领秀城区域、银河湾区域、明湖区域

6

条街

8







14

条街路

进行命名,现



向社会公开征集街路名称,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街路详细情况





中道路绿色填充

拟命名





,蓝色填充拟命名为街





路一



位于经开区岭秀城(居民区)

2

号院与

3

号院之间,

南北

走向,





兴盛街





修建,

修至学苑街,

长约

340

米、宽约

2

0

米;(图







路二:

位于经开区岭秀城(居民区)

3

号院与科创园之间

,南北走向,北起

兴盛街向南修建,修



街一

,长约

450

米、宽约

2

0

米;(图







路三:

位于经开区岭秀城(

居民区



科创园与太子山之间



南北

走向,





沈孔路向南修建,

修至

凤凰山西侧

,长约

980

米、宽约

3

0

米;(图













位于经开区领秀城(居民区)南侧,东西走向,东起西苑南路向西修建,现已从路二修至安智科为产业园,长约

780

米、宽约

30

米;(图一)


 





位于经开区

银河湾小区南



 

,东西走向,东起清水河南路

向西修建,修至

西苑南路,长约

387

米、宽约

20

米;(图







 






位于经开区

(明湖区域),东西走向,西起滨河南路向东修建,修至路七,长约

700

米、宽约

50



;(图













位于

经开区(明湖区域)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明湖院区)北侧



东西

走向,

西起路四向东修建,修至路八,

长约

1

3

00

米、宽约

40





(图













位于

经开区(明湖区域)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明湖院区)南侧



东西

走向,

西起路四、东止路八,

长约

1

3

00

米、宽约

30





(图













位于

经开区(明湖区域)张家口学院(明湖校区)南侧



东西

走向,

西起滨河南路向东修建,修至沙岭子村北,

长约

7000

米、宽约

8

0

米。(图







路四



位于

经开区(明湖区域)滨河公园东侧



南北

走向,

南起街六向北修建,修至街三,

长约

1

2

00

米、宽约

3

0





(图







路五



位于

经开区(明湖区域)路四与路六之间



南北

走向,

南起街六、北止街三,

长约

1

2

00

米、宽约

3

0





(图







路六



位于

经开区(明湖区域)路五与路七之间



南北

走向,

南起街六、北止街四,

长约

570

米、宽约

2

0





(图







路七



位于

经开区(明湖区域)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明湖院区)西侧



南北

走向,

南起街六向北修建,修至街三,

长约

1

1

00

米、宽约

3

0





(图







路八



位于

经开区(明湖区域)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明湖院区)与张家口学院(明湖校区)之间



南北

走向,

南起街六向北修建、修至清水河村南,

长约

1

0

00

米、宽约

3

0



。(图三)

 



二、征集街路名称要求



严格按照

《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河北省居民地名称和标志设置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本着起好名、用好名,将张垣大地的特色地名文化彰显出来,弘扬开来。

街路命名应遵循南北为路(XX路),东西为街(XX街)的原则,

同时

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以有损于国家尊严、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带有封建和殖民色彩、复古崇洋、格调低下、古怪离奇、任意拔高等不良倾向的词语命名。



2.

体现我国民族自尊、自强、自信,传承中华民族文化。



3.

含义健康,积极向上,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



4.

体现规划,反映特征,名实相符,通名要与功能相匹配。



5.

通俗易懂,照顾习惯,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理或者经济特征。



6.

名称应与使用性质及规模相吻合,不能过大和过小。



7.

不以人名命名地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命名地名,不使用外文和利用外文直译命名,切忌洋化、封建化、小地冠大名。



8.

名称用字要选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字,应当准确、简明、规范、易懂,符合我国语言习惯,禁止使用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叠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杜绝使用自造字,不用多音字,慎用方位词和数词。



9.

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做地名。



10.

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和知识产权名称。



11

.应考虑当地群众的民俗与意愿。



12.

征集

内容按附件《张家口市主城区新



街路名称征集表》规范填写



每条

街、

路需提供

1-3

个推荐名称,并附简要释义(

200

字以内)





三、征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25



6



20

日结束。



四、参与对象及

方式



面向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等开放征集。

  



应征者以

线上

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的,可将填写好的《张家口市主城区新



街路名称征集表》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

。以线下方式

参与的,须将填写好的《张家口市主城区新修街路名称征集表》

纸质版

送至或邮寄至张家口市民政局







、奖励机制



  本次活动

设置

“优秀命名奖”并给予适当荣誉或物质奖励。  



通信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学府西大街

1

号张家口市民政局

区划地名科。

邮编:

075000



联系人:

胡先生  

咨询电话:

0313-4115236



邮箱账号:

zjkqhdmk@

163

.com



本次征集活动的

最终

解释权归张家口市

民政局

所有。





附件:《张家口市主城区新



街路名称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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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征集主城区及明湖区域新建街路名称.0图片_NO.01图

张家口市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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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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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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