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定于2025年5月—12月举办天河区第二届“星星之火”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星星之火”计划项目),现面向全区广泛征集、评审遴选“十佳”志愿服务项目,进一步打造天河特色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做法,推动新时代志愿城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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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旨】
点燃星星之火共建天河志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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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主体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天河区区属各单位、驻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2.已在天河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
3.没有法人资格的志愿服务队或其他相关团队,与天河区所属街道的社工服务站为联合申报主体。
(二)项目申报类别要求
项目均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聚焦关爱“一老一小一新”、理论政策宣讲、社区治理、文化体育、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应急救援、法律服务、科学普及、扶贫帮困、阳光助残等,在本领域内有一定示范性和影响力。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目标明确。项目切实回应社会需求,实施过程突出志愿服务特色,可形成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性,带动一定社会资金投入。
2.项目设计合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较为充分,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方法举措,项目主旨突出,内容贴近群众。
3.项目管理规范。各项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有序、相对稳定且有一定的专业化服务水平;要通过志愿服务平台注册志愿服务组织、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志愿者、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展示志愿服务活动成效。
4.项目成效明显。项目实施能够得到服务对象、服务单位和有关党政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参与的志愿者有较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5.项目发展可持续。项目机制科学完善,可复制性强,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项目正在实施,且连续实施时间不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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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将《申报表》《申报书》《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3)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于6月1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资料报送至邮箱:gzthzyzxh@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星星之火+单位”。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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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由各单位在广泛发动、优中选优的基础上向区委社会工作部推荐,或由各类社会组织自行申报。
(二)项目评审。经项目初评、专家复评后确定为入围项目的,由项目负责人通过PPT、路演的形式介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创新点及社会效益,并进行答辩,主办方将根据答辩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最终确定获扶持项目名单。
(三)项目扶持。对获扶持项目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获扶持项目将汇编成册纳入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库,形成全区志愿服务精品案例,加以宣传推广,并积极推荐参加全市、全省、全国的相关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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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添加“天河志协”微信号进行咨询
点击下方,下载申报材料相关附件
附件:
附件1-天河区第二届星星之火计划项目征集活动申报表.docx
附件2-天河区第二届星星之火计划项目征集活动申报书.docx
附件3-天河区第二届星星之火计划项目征集活动报名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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