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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歌游内蒙古
  为全力打造“歌游内蒙古”旅游品牌,“融合之路”文旅品牌,让游客在歌声相伴的旅程中领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的自然之美、四季之韵、天籁之音,用短视频的形式呈现鄂伦春自治旗旅游环境、景区品质和旅游业服务质量和宠客的暖心瞬间,鄂伦春文旅局决定举办鄂伦春自治旗短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
  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
  活动主题
  (一)舌尖上的鄂伦春
  鄂伦春自治旗的特色美食,如手抓羊肉、红柳大串、林间山货及地道小吃,引领您的镜头探索自治旗的美食盛宴与精致餐馆。
  (二)温馨鄂伦春
  诚挚的服务态度,贴心的游客政策,结合当地志愿服务、民族文化活动,让您的镜头记录下鄂伦春自治旗浓厚的人文关怀与温暖氛围。
  (三)魅力鄂伦春
  生态湿地、碧波荡漾的湖泊、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鄂伦春城市风光引领您的镜头深入鄂伦春自治旗的自然奇观,体验多样而独特的自然环境。
  (四)畅游鄂伦春
  民族风情、历史遗迹、民族文化博物馆、田园牧歌风光,让您的镜头捕捉鄂伦春自治旗的热门旅游线路与隐秘打卡点,发现更多未知的美丽角落。
  (五)购享鄂伦春
  鄂伦春自治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意产品、老字号品牌,引导您的镜头探索新兴消费空间,感受自治旗“特色鲜明、品类丰富、生活气息浓厚”的购物体验。
  活动安排
  (一)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9日
  评选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15日
  (二)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需符合本次大赛主题,可选其中任意小主题以鄂伦春自治旗风景名胜、精品线路、地域文化、文旅产品、特色美食等为主要内容,必须有出境人员。
  2.作品与标题文字内容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内容积极向上,语言、文字使用规范。
  3.作品要求原创,立意新颖,艺术表现力强,结构合理,逻辑清晰。
  4.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要求画质清晰、镜头稳定、剪辑精良,接受MP4、AVI、MOV、WMV等格式文件、画面分辨率为1280*720或以上;支持横、竖屏形式,鼓励手机、相机、摄像机等设备拍摄;参赛作品需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等标识。
  (三)报名方式
  参赛者将原视频、制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发给“鄂伦春文旅”官方抖音、视频号。
  主办方将根据视频作品质量进行初选,入围作品将在“鄂伦春文旅”官方抖音、视频号公布
  (四)评比方式
  1.本次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终结果由专家评审与网络传播数据加权评分产生。专家评审分数占比60%,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团根据话题关联度、作品剪辑技术、视觉效果、内容深意与感染力和价值观导向效果等综合评分。网络传播数据分数占比40%,依据“鄂伦春文旅”官方抖音、视频号中入围作品的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分享量综合评分。
  2.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500元奖金。
  (2)二等奖10名,300元奖金。
  (3)三等奖20名,200元奖金。
  (4)单项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剪辑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人气奖、最佳组织奖各5名,价值60元鄂伦春文创产品。
  3.获奖结果将在“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公众号公示。
  4.对于采用刷票等不正当竞争方式的参赛者,将即刻取消其参赛资格。
  其他事项
  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视频所涉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如视频存在抄袭等侵权行为,或受到举报投诉并经确认核实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获奖作品将取消获奖名次并追回奖金。
  主办单位拥有关联话题获奖视频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保留对视频的后期技术处理权,使用方式包括用于公益宣传或提供给相关媒体播放等。
  凡来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循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联系人:周新玥
  联系方式:0470-562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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