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枣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山亭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枣庄市摄影家协会
山亭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山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三、征集内容
征稿作品紧扣“不墨山亭,幸福小城”主题,全面展现山亭的山水美景、民俗风情、红色文化、传统文化、乡村振兴、城乡建设、产业发展、体育赛事等,捕捉山亭百姓安居乐业、充满烟火气息的幸福生活场景。
四、作品要求
1.图片、视频作品须为在山亭区范围内拍摄的原创作品,且未在山亭区类似比赛中获奖。投稿数量不限,来稿请注明标题、作者、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文字说明(50字以内)。
2.图片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均可,格式为JPEG,画质清晰,保留原始拍摄数据,单幅大小不小于4M。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可使用软件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E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不得加LOGO、水印、边框等其他任何东西修饰照片。
3.视频作品须为mp4格式,分辨率1920*1080,时长不超过5分钟。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内容积极向上,可适当剪辑、配乐、添加字幕等进行创作,作品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
4.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评资格。
五、投稿方式
请将摄影及短视频作品发送至邮箱:631998910@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为“‘不墨山亭,幸福小城’摄影短视频作品投稿”+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联系人:李老师
六、评选及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对征集到的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进行评选。
2.图片征集作品入选80幅,奖金各500元,荣誉证书一本。
3.短视频征集作品入选20件,奖金各500元,荣誉证书一本。
4.同一作者的入选作品数量不限。
七、作品使用
1.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作品所涉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活动参与者负责。
2.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后期技术处理权,有权用于非营利性宣传活动,不再支付稿酬。
3.凡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规定。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https://mp.weixin.qq.com/s/s-DhaZbURuEdbpLpXjdRy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