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新县“十景八观”主题艺术作品创作征稿大赛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征稿范围
1.诗词:用词精练、符合格律规范;
2.散文(散文诗):情感丰富,语言优美;
3.绘画:包括但不限于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等;
4.摄影:作品具有一定的艺术性,需彩色照片;
5.篆刻:以新县“十景八观”的名称为主题进行创作;
6.书法:以新县“十景八观”为主题进行创作;
四、征稿要求
1.作品主题:需以评选出的新县十景和城关八观为主题开展创作,内容积极向上,富有内涵。
2.原创作品:征集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为本人自行创作完成,杜绝抄袭、冒名。
3.作品要求:格律诗(词)自行校验,散文(诗)以1500字或30行以内,诗词、散文作品提交电子文档;书法、绘画及摄影作品请提交高清晰度的电子版作品,格式为JPG或PNG,并标注作品的名称,谢绝提交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提倡每位创作者尽量全系创作涉及“十景八观”共18处景观的作品,所有作品均需标明创作人姓名、联系方式。
4.征稿时间:征稿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在征稿日期前提交至邮箱xxwgltjxctgg@163.com,逾期提交的作品将无法参与评选。
五、作品评选
1.专家初评:我们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类作品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审,选出最具艺术价值和创新性的作品。
2.公众投票:就专家评审初选出的作品开设公众投票环节,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评选过程中,通过大众的选择,选出一些备受关注的作品。
3.专家终评:成立各类别专家评审组,根据公众投票情况及作品质量综合考量,评选出各类别作品的最终排名情况。
六、评选时间
2025年5月底完成征稿,2025年6月上旬初评及公众投票环节,2025年6月底完成最终评选。
七、奖项设置及成果运用
征集的主题艺术作品分类别各设置一、二、三等奖:
奖项
数量
奖金
一等奖
1名
1000元
二等奖
2名
500元
三等奖
3名
200元
获奖者均由主办方颁发证书,特别优秀的单独奖励。活动结束后,分别选取各门类优秀作品结集出版。选用的作品每件(首/篇/幅)支付作者稿费200元。
八、版权声明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违法、违规、违纪言论及作品,一票否决。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原创,参赛者需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征集的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名誉权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2.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享有参赛获奖作品在媒体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宣传、文化交流等相关活动,作者享有署名权。
3.主办单位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在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参选作品一旦提交概不退还,参与者自留备份。
4.参赛人员参加有关采风活动时须确保人身安全,相关安全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凡提交参赛作品的作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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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扶振兴初审:唐照菁编辑:吴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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