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纳税人传递税收信息和宣传税收政策,河池市国家税务局、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今年4月第二十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面向社会开展税收短信征集启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一)凡表现税收主题的短信作品均可参加。例如,围绕第二十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表述税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及作用;反映税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密切关系;宣传科学的税收理念和依法诚信纳税的观念;传播有关税收知识、税收政策法规、纳税服务事项等内容。
(二)参赛作品的体裁不限,包括哲言、警示语、楹联、短信故事、真情祝福、幽默等等。
(三)要求在70个汉字以内(含标点符号),具有短小(字数少而工整)、精致(有一定表达创造性)、诙谐(有趣味性,易于传播)等手机短信属性。
三、参与方法
(一)参赛者将创作的短信作品,用手机发送到指定的信息平台。
移动用户发送方法为:短信内容直接发送至1065868082
电信用户发送方法为:短信内容直接发送至10659778000
(二)参加税收短信征集启事的作品需保证原创属性,如有抄袭责任自负。
(三)作品发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24时。
四、评选标准
(一)内容要求。
1.突出税收主题2.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念3.文字通顺、内容通俗、易于推广4.语言鲜活、表述精彩、富有新意。
(二)形式要求。
1.简洁,适合短信发送和招贴宣传2.明快,醒目并朗朗上口3.新颖,构思巧妙,耐人寻味。
主办单位将组织评审委员会,按以上标准层层筛选,通过对短信作品思想性、趣味性和幽默性等方面的综合评比,最终确定获奖作品。对优秀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税收短信征集大赛。
五、奖励办法
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300元,
随机抽取参与奖50名,奖金各50元。
以上奖励不能重复获得,获奖名单将于五月份在河池市国家税务局、河池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上公示,并通知本人,获奖者凭发送参赛短信的手机和本人身份证到河池市国家税务局领取。
主办单位:河池市国家税务局、河池市地方税务局
http://hc.gxgs.gov.cn/art/2011/3/31/art_40267_104804.html
河池市征集税收宣传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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