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主题语(宣传口号)、吉祥物和LOGO(标识)公开征集
由中国文联、中国电影家协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将于2017年9月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为了体现本届电影节的地域特色、电影特色和时代特色,特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电影节主题语、吉祥物和LOGO(标识)。具体事宜如下:一、征集时间
刊发启事之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
二、征集项目
(一)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主题语(宣传口号)。
(二)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吉祥物形象设计。
(三)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LOGO(标识)设计。
三、征集要求
主题语、吉祥物和LOGO(标识)要融入呼和浩特市城市元素、电影元素和时代元素,突出中国电影的艺术魅力,彰显呼和浩特丰厚的
历史文化底蕴和城市人文精神,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一)主题语:语言凝练简洁,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原则上由一句话构成。
(二)吉祥物:创意新颖,生动可爱,具有亲和力和代表性,具备商业开发价值。
(三)LOGO(标识):内涵丰富,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适合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
(四)注意事项:应征作品必须原创,设计方案享有完全的排他性,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若有违反,应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另外,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视为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执委会所有,其直接和间接利益均与原作者无关。作者只享有获取奖金的权利,设计方案的署名权、发表权及财产权归执委会所有。
四、评选办法
(一)2017年3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
(二)2017年4月上旬,公布评选结果,确定本届电影节主题语、吉祥物和LOGO(标识)。
五、奖励办法
电影节主题语、吉祥物和LOGO(标识)各设:
(一)一等奖1个,奖金20000元。
(二)二等奖2个,每个奖金10000元。
(三)三等奖3个,每个奖金5000元。
(四)纪念奖20个,每个奖金1000元。
电影节执委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一、二等奖获奖作者将被邀请参加本届金鸡百花电影节颁奖晚会。
六、投稿方式
(一)信函邮寄投稿:一式两份,一份署名,一份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以供评选使用。
投稿地址: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号呼和浩特市党政办公大楼会议中心316室)
邮政编码: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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