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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兴隆征集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中共兴隆县委
兴隆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集兴隆形象主题品牌口号的通知   一、征集要求  作品要全面提炼兴隆城市内涵,突出兴隆旅游特色,准确反映兴隆整体形象定位,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和准确的表现力。文字简练,寓意深刻,易读、易记、易传播,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2个字以内。  二、征集方式  1、征集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10日止(以投稿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征集范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  3、投稿方式:请将作品发至电子邮箱xlkouhaozhengji@163.com,并在标题中注明“兴隆县旅游品牌口号征集”字样。  4、投稿事宜:每人最多可以提供3个应征作品并附详细文字说明和作者的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三、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纪念奖50名,奖兴隆县内雾灵山、红河漂流、青松岭峡谷3个景区门票各一张(当年使用有效)。  四、评选方式  1、由兴隆县旅游和商务局邀请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56个。   2、将入围作品在兴隆县内公示,评审组结合群众投票意见确定各奖项。      3、将候选作品提交县政府审定,获奖结果于2012年4月30日前在承德旅游资讯网和兴隆县旅游咨询网(http://xlxzx.com/)等网站上公示。  五、特别说明  1、承德市兴隆县旅游和商务局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2、承德市兴隆县旅游和商务局对此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陈思     联系电话:0314—5059220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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