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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全球征集旅游品牌口号

一、活动时间:2012年3月30日—2012年4月30日
二、活动对象:海内外相关组织和个人
三、活动阶段:
作品征集阶段:2012.3.30-2012.4.30
作品评选阶段:2012.5.1-2012.5.5
作品评选揭晓:2012.5.10
四、参与方式:
通过登入新浪活动专题、手机终端、新浪微博多种途径参与本次活动,发布带有微博关键字:#全球征集厦门旅游品牌口号#+旅游品牌口号原创文字+@厦门市旅游局;
备注:
1、应征者可在投稿微博中附带简要品牌口号创意说明,品牌口号及创意说明需在同一条微博中体现;
2、投稿微博发布后若删除,则视为自动弃权;
3、每位应征者投稿作品不超过3条;
4、应征作品应为作者原创、未发表、具有知识产权的作品;
五、作品要求:
1.文字有较强的震撼力和号召力,主题鲜明,文字精练,琅琅上口,简明易记。
2.中文(最好中英文名称对照),最多不超过15个字。
3.要求充分反应厦门旅游文化精髓,充分体现厦门市旅游资源和城市特色,可围绕厦门作为游人“心灵港湾”的旅游定位进行演绎(查阅相关资料请登录官网)六、 评选方式及揭晓:
由厦门市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厦门市旅游局新浪官方微博(@厦门市旅游局)及新浪网活动专题公示,获奖者通过厦门市旅游局新浪官方微博(@厦门市旅游局)私信告知。
备注
: 1、若应征者提交相同品牌口号内容,以微博发布时间较早者优先入选;若发布时间相同,则以抽选方式确定其中一名作为入选者;
2、应征作品未达评选标准,则对应奖项可空缺;
七、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人民币20,000元;荣誉证书;厦门3天2夜免费体验之旅;
-优秀奖(10名):人民币1,000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50名):价值200元闽南旅游一卡通;
备注:以上征集所设奖项没有达标者可以空缺;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颁奖单位代扣代缴。
八、奖品发放方式
应征的入选者以私信形式告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地址、邮编,奖品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方式寄出,另外奖金获得者我们将在确认您的身份后,尽快和您取得联系
备注:
1、所有奖品均不兑换成现金;
2、微博私信通知后1个月内,请入选者尽快与我们联系,过期将视为放弃;
九、其他声明:
-凡应征的入选作品,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将全部归厦门市旅游局所有;
-凡应征作品,须为原创,应征者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厦门市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厦门市旅游局有权根据需要对入选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厦门市旅游局以任何形式使用入选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厦门市旅游局所有,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其入选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和其他利益;
-本次活动评选过程将公开、公平、公正,评委会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整个评选过程将经过公证人员公证。
-凡应征者均被视为同意本征集公告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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