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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竹溪地税杯

【活动内容】
“竹溪地税杯·贡米文化”文学作品征集通知

  “贡米之乡”——湖北省竹溪县,林茂水清,环境洁净,生态优良,土质肥沃,素有粮仓之称。因其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蕴育出“誉盖五谷”的宫廷“贡米”,自656年唐中宗李显为帝始,竹溪县农民便奉旨“代代躬耕、岁岁纳贡”,从此,竹溪大米声名远扬,“贡米之乡”随誉而生。
  竹溪贡米主产区位于中峰镇,所产贡米质白如玉,形状似梭,粒大个长,色泽光亮,晶莹饱满,浆汁如乳,香柔可口,富含人体所需钙、铁、锌、硒等微量元素,是当前国际推崇的健康食品。贡米种植过程中,不施化肥,不用除草剂,不打农药,不含农药残留,完全使用有机肥和生物措施除虫防病,是天然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2008年获得第五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农产品金奖。
  近年来,竹溪县立足县情、突破难点,发挥贡米比较优势,确定走贡米现代产业化之路,贡米产业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年产5000吨、产值过亿元的加工生产能力,产品远销国内大中城市,深受消费者青睐。
  为深入挖掘贡米文化,壮大贡米产业,打造贡米市场竞争软实力,促进文学事业发展,打造“竹溪贡米”文化品牌,现面向全国征集文学作品,设立“竹溪地税杯·贡米文化”文学奖。具体征稿事项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一等奖一篇  奖现金5000元,极品贡米一份;
  2、二等奖两篇  各奖现金3000元,极品贡米一份;
  3、三等奖五篇  各奖现金2000元,特级贡米一份;
  4、入围奖若干名  各奖现金500元,特级贡米一份。
  二、征稿时间
  自2009年4月1日开始,到2009年7月31日结束,8月底前评奖。
  三、作品要求
  “竹溪地税杯·贡米文化”文学作品须艺术地反映和再现贡米历史文化内涵,具有较强的文学性和可读性,要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和存史价值,有利于贡米文化宣传、扩大“竹溪贡米”知名度、增强贡米文化实力。应征作品主要以传奇文学、小说为题材,一等奖作品小说在5000字以上,传奇文学在4000字以上,二等奖作品小说在4000字以上,传奇文学在3000字以上。优秀纪实文学、散文、诗歌等亦可参加评奖。
  四、评委组成
  设立“竹溪地税杯·贡米文化”文学奖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北省竹溪县中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陈平同志负责作品收集工作。
  文学顾问:
  贺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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