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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征集《庐江赋》

为挖掘庐江历史文化资源,弘扬新时期“庐江精神”,激发全县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更好地宣传庐江,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人文庐江”建设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庐江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充分反映庐江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美丽的山水、地域的特色、辉煌的成就等,着力描写和表现庐江历史的延续和文化的传承,体现出庐江“人与自然和谐和共处,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时代要求。庐江县情介绍请登录庐江政府网(http://www.lj.gov.cn/)。
  2、应征作品要符合“赋”的文体要求,骈散兼用,文白结合,语言凝练,适宜朗诵。
  3、应征作品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二、投稿方式
  1、截稿时间:2011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
  2、文字稿件请寄:安徽省庐江县黄山北路190号安德利大卖场四楼庐江县文联(收),邮编:231500。请另纸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信封左下方请注明“庐江赋征稿”字样。电话:0565-7308902,联系人:苏先生。
  电子稿件请在标题注明“庐江赋征稿”字样,收稿邮箱:(lujiangwenyi@sina.com)。
  3、应征作品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评选办法和奖项设置
  1、评选办法:成立《庐江赋》评选委员会,成员由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具体负责《庐江赋》评选工作。
  2、奖项设置:设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两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三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所有获奖作者将颁发获奖证书。
  3、获奖作品将镌刻于庐城主体公园内。
  四、组织工作
  1、主办单位: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
  2、承办单位:庐江县文联
  3、组织领导:成立《庐江赋》征集活动组委会,全面负责和实施《庐江赋》征集工作。
  五、其他
  1、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主办单位拥有文字修改权,有权组织获奖作品的编辑、出版、镌刻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庐江赋》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1年1月6日
http://www.lj.gov.cn/bulletin.asp?Id=12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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