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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征集“毕节市市歌”

【活动内容】
为进一步塑造毕节市整体形象,展示毕节市崭新风貌,宣传毕节市优秀文化,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毕节市市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以凝聚人心、振奋精神、鼓舞斗志、激发干劲为主题,充分展示毕节市的人文特色和精神风貌,增强全市人民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歌词曲谱要求:主题鲜明,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旋律优美明快,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概括凝练、易记好唱。作品自行命题。
二、应征须知
(一)来稿要求:来稿一律用电脑打印,使用A4纸张,谱面清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详细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另两份隐去上述个人信息),并附作品艺术简介。
(二)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7月底止(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投稿地点:毕节市群艺馆
     联系人:付善修
联系电话:0857-8223292(办公室);8890057(手机)
     电子邮箱:bjswhtygbdsj@263.net
三、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征集阶段结束后,市委宣传部将组织评审组对来稿进行初评,评出3-5首入围作品,并书面通知作者。入围作品通过市内新闻媒体及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市民及网民投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由专家评审小组进行修改完善。
(二)奖励:毕节市市歌征集活动预定设特等奖一首、一等奖一首、二等奖若干。其中特等奖奖金30000元,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
四、相关说明
(一)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未入选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二)入选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属承办单位所有,承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和使用,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三)应征作品为原创,不含改编作品。
(四)坚决杜绝作品抄袭现象,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入选资格。
(五)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毕节市委宣传部。
http://www.gz51.net/news/2009/0501/article_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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