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宣传盈江,提升盈江形象,更好地提高盈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讴歌盈江美丽富饶的山川河流、异彩纷呈的民族文化,展现盈江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全县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发全县人民的创业热情。2010年3月,盈江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盈江县县歌及《盈江颂》MV词曲。自征集活动开始以来,受到广大音乐爱好者、音乐专业人士的高度关注和热情参与。截至目前,共收到全国各地音乐作品287件,经过各级评审委员会进行公正、公开的评审,认为所有词曲离县歌及《盈江颂》MV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故本次征歌活动时间延长。盈江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再次面向全社会征集县歌及《盈江颂》MV歌词曲谱。
一、歌词曲谱作品要求
㈠县歌及《盈江颂》MV歌词曲谱创作要紧扣盈江自然与人文特色,融合盈江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独特的风土人情和全县人民开拓奋发的精神风貌。作品内容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创意新颖,语言规范,词句优美,旋律动听,艺术形象生动,感染力强;歌词朗朗上口,便于传唱,易于流传,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盈江颂》MV歌词可以是盈江某风物、事件和时代精神等的抒怀和颂扬。
㈡歌词曲谱风格、表现手法提倡多样化。
二、征集时间:自即日起。
三、评奖办法
歌词曲谱稿件征集到一定数量后,由征集组委会邀请知名词曲作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选出的歌词曲谱在将《德宏团结报》、孔雀之乡网、《话说盈江》和盈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盈江宣传网上登载发布,并聘请专家进行修改后制成光碟发行、传唱。
四、奖项设置
征集县歌1首,设奖1名;被选中为县歌的歌词曲谱奖励作者30000元。未被选中县歌的其他作品纳入《盈江颂》MV歌词曲谱评选。征集《盈江颂》MV歌词曲谱10首,设奖10名,凡被选中的歌词曲谱每首歌奖励作者5000元。选中的县歌和《盈江颂》MV歌词曲谱由征集组委会给作者颁发奖金及证书。
五、投稿须知
㈠ 作品均请用A4纸打印一式4份,并注明歌词曲谱作者(个人和团体)姓名、地址、 联系电话、作者简介;同时提交作品光碟试听带1份。(作品必须是有词谱曲。)
㈡歌词曲谱必须原创;不得抄袭,如有抄袭责任自负。所有选中的歌词曲谱盈江县委、县人民政府拥有版权,受法律保护。
㈣创作人员到盈江采风的食宿行费用自理。征集办公室给予积极协助有关事宜。
㈤其他事项。本次活动由中共盈江县委、盈江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盈江县委宣传部承办。
㈥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盈江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投稿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委宣传部。联系人:杨会仙。邮编:679300,联系电话0692-8180357,邮箱:yjxchb@163.com。
六、背景资料
盈江县县情及视频介绍请登录孔雀之乡网和盈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德宏孔雀之乡网址: http/www.dehong.gov.cn
盈江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yj.yn.gov.cn
盈江县县歌词曲征集组委会 中共盈江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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