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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震局征集地震救援志愿者徽章

【活动内容】
 鲁震发〔2009〕56号         
 关于征集“地震救援志愿者徽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各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山东地震救援志愿者工作,加大地震应急救援社会宣传力度,现面向社会征集山东省“地震救援志愿者徽章”。有关事宜如下:
一、应征作品内容
地震救援志愿者徽章。
二、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一)作品要具有志愿者和鲜明的地震救援的象征意义,力求反映地震救援的特点和以人为本的救援理念,充分展现地震救援志愿者在抗震救灾中的独特作用。
(二)作品要内涵丰富,创意新颖,图案设计简洁大方。设计稿应配有文字说明。
(三)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具有原创性。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一)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图案寓意贴切,能够给人以深刻印象。
(二)适合胸章、臂章佩带以及平面宣传等各种用途。
(三)作品设计时可融入“512”、蓝色(国际救援色)等元素。
(四)作品尺寸指定为A4(210*297mm),打印后装裱在尺寸为270*360mm黑色卡纸上;另附作品光盘一张:电子版作品尺寸指定为A3(297*420mm),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300dpi。
四、应征作品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二)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徽章。
(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应征作品不得有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五、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征集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手写无效)。
(一)应征人简介、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以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一份。
(二)应征作品一式二份。
(三)请在信封上注明“地震救援志愿者徽章作品征集”。
(四)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评审机构由省地震局、团省委等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确定6名入围者,从入围者中产生入选奖和优秀奖。设入选奖1名,奖金2000元;设优秀奖5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证书。
七、应征作品的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山东省地震救援志愿者徽章的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山东省地震局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山东省地震局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有进行修改的权利。
八、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示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09年6月10日之前邮寄至济南市文化东路20号应急救援处(以邮戳为准)或发至SD_YJC@163.COM。评选结果将于2009年6月20日前公示。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0号应急救援处
邮 编:250014
电 话:88959640
联 系 人:许 丹
山东省地震局 共青团山东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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