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征集吉祥物创意方案
凤城河风景区位于江苏省泰州市中心城区,是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景区融自然景观和人文特色于一体,景区内有:望海楼、梅兰芳纪念馆、乔园、桃园、柳园、 学政试院、老街等景点。日前,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正式发文,命名泰州为全国首个“中国吉祥文化之乡”。

为了进一步打造“中国吉祥文化之乡”,提升景区知名 度,推动景区特色文化的深度挖掘和建设,同时也是为进一步提升凤城河景区的品牌形象,增强社会影响和文化软实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景区吉祥 物。现发布征集工作方案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吉祥物征集将面向全社会,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院校、团体或个人均可参加。应征者只需按照方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方式送达应征作品。 二、活动时间:1、作品征集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30日。2、入围评审及微信投票评选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23日。3、结果公示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0日将评选结果在泰州市凤城河管委会网站(www.fengchenghe.com)上公示,接受网友监督和抄袭举报。4、颁奖及中选设计公示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2日。注:在征集截止日期(2016年4月30日17:30)之后送达作品者,均不具备应征资格。 三、征集要求:1.应征要求:(1)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过,无版权争议,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的产品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2)吉祥物蕴含积极意义,构思独特、创意新颖、造型简洁,形象生动活泼,视觉效果鲜明;符合凤城河风景区的定位,展现凤城河景区特色。 (3)应征吉祥物数量不限,可以是单体形象,也可以是群组形象。(4)吉祥物形象利于后期衍生旅游产品开发,适合玩具、文具、服装、礼品、饰品等系列衍生产品的设计与开发,便于印刷品、动画、Flash、平面媒体等宣传载体的开发运用;(5)吉祥物需配有名字。名字应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上口易记(请标注于设计图稿的正下方),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形象组成,则应给群体和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字;(6)一位应征者可以同时提交多个创意方案。2、投稿要求:(1)创意方案内容:包括“设计说明书”及“设计效果图”两部分;说明书内容不少于300字,应清晰表述吉祥物名字、设计构思、创作理念、象征 意义等;设计图包括吉祥物的三视效果图(含:正面、正侧、背面)和3D效果图,其他相关技术指标(可以提交有助于说明设计意图的衍生产品效果或实物模型 等)。(2)投稿方式:需提交创意方案的电子版设计图稿(电子版创意方案要求:图片需用CMYK印刷格式设计,尺寸A3,作品的格式为JPG格式,分 辨率不低于300dpi,保证画面清晰)和邮寄创意方案纸质彩色打印效果图(纸质版创意方案应为A4幅面、装订成册,要求制图规范、图案清晰、色彩准确) (注:电子版需提交两处邮箱)各一份。同时应征者需一并填写提交《泰州凤城河风景区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和打印 版各一份。创意方案及《报名表》电子版提交邮箱:tzfchjxw@126.com 、99699340@qq.com(注:电子邮件名字注明“姓名、泰州凤城河吉祥物征集”字样)创意方案纸质版及《报名表》寄送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90号梅兰芳纪念馆西侧凤城河景区营销中心2楼 邮编:225300 (注:信封或快递左上角注明“泰州凤城河吉祥物征集”字样)联系人:顾女士 电话: 0523-863615533、投稿注意事项:(1)投稿作品上不得出现任何与作者相关的信息和特殊符号。以电子邮件发送的应征作品,送达时间以邮件的发送日期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送达时间以设计者所在地邮局的当日邮戳为准;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送达时间以主办方签收的时间为准。(2)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要求,应征作品如不符合方案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日期之前进行修正。(3)入围及获奖作品,主办方将通知获奖者提交创意方案所有源文件,要求包括:可供修改的合成源文件(压缩文件不小于5M),分层的PSD图或 AI, CDR矢量图保留完整墨线,精度在300dpi以上,尺寸A3。在得到获奖通知的5日内将有效的作品源文件光盘邮寄或送至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城河管委 会,并在信封或快递左上角注明“泰州凤城河吉祥物征集”字样。 四、评审奖励: 凤城河管委会将邀请相关设计、旅游、策划方面的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并在凤城河景区微信平台上开展网络公众投票,结合公众投票,评选出10组入围优秀作品,征集情况和评选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网络、微信予以公示。(一)最佳创意奖1名,奖励作者人民币(税前)20000元;(二)优秀作品奖2名,各奖励作者人民币(税前)5000元;(三)最具潜力奖7名,各奖励作者人民币(税前)2000元。(四)特别纪念奖20名,各奖励精美礼品一份。 五、知识产权及版权 1.应征作品必须保证设计的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著作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设计者本人承担。 2.设计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以往参加过任何赛事的获奖作品不得再次投稿;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设计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3.入围作品视为设计者同意其作品著作权、知识产权归泰州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所有,在作者将符合要求的源文件交由景区相关部门后泰州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需向获奖者支付承诺奖金,并不再向其支付其他费用。 4. 泰州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拥有对所有参赛作品的唯一使用权,参赛作品可被无偿用于凤城河风景区各类旅游宣传活动、展览、媒体报道等活动。 5.因延误、丢失或损坏等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参赛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主办方对本次活动的所有文件、活动程序环节保留最终解释权。泰州市凤城河风景区吉祥物设计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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