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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征集形象LOGO标志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历经十年的建设,伴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现已逐渐形成了“文化育院、制度治院、学术兴院”的办学理念,确立了“人格、知识、技能”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法学理论教学与法律实践教学的结合,崇尚“厚德重法、博学笃行”的学风,以浙江精神办学,与浙江法治互动。为迎接建院十周年,更好地体现学院办学特色,塑造学院良好形象,争取校友和社会各界对学院建设发展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增强全院师生凝聚力、创造力和对学院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特向校内外征集法学院院训形象LOGO标志,欢迎投稿。一、征集时间 截止2010年6月20日24时(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学院兼职教授、校友、学院合作单位人士、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建设和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三、征集要求1、院训设计:①能体现法学院“文化育院、制度治院、学术兴院”的办学理念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人格、知识、技能”三位一体的的人才培养特色,蕴含“厚德重法、博学笃行”的学风。②既体现法学专业的历史传统,又注重前瞻性,富有时代性;③语言简洁,意味深长,对仗工整,琅琅上口2、形象LOGO标志设计:①创作设计要求内容健康向上,主题突出,不存歧义,设计作品能体现法学院的办学特色、办学理念;②图案和色彩的搭配庄重典雅,具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便于在院庆纪念品、印刷品等不同载体适用,适合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悬挂,易于宣传和制作,形象LOGO标志图案不宜繁琐或过度抽象;③作品须为原创,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得套用已有相关徽标创意,不得在设计图案中标注设计人的名字或相关信息。四、投稿办法1、院训投稿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院训征集作品登记表》。2、形象LOGO标志设计作品请统一使用A4纸(手工或电脑绘制皆可)绘制样稿。手工绘图须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脑绘图须提供一份电子版样稿;报送作品同时,请同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形象LOGO标志征集作品登记表》。3、作品请交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屏峰校区法学楼法A401),或发邮件至law@zjut.edu.cn ,或邮寄至: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法A401,邮编 310023。来信请注明“院训征集”或“形象LOGO标志征集”字样。3、所有方案均不退稿,请自留备份。4、联系电话:0571-85290076五、评选奖励办法 学院将组织师生和有关专家对来稿进行评审,最终评出院训及形象LOGO标志一等奖各一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各两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各三名,奖金500元;所有获奖者均获得由法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六、特别声明1、所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法学院所有,作者不得再将其或类似作品用于其它任何场合和机构。2、凡参加本次法学院院训形象LOGO标志征集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3、法学院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2010年6月1日
http://www.law.zjut.edu.cn/?p=32&a=view&r=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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