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嘉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嘉语〔2008
〕1
号)文件精神,平湖市将于2011
年11
月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为进一步推动平湖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平湖市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平湖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平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志、宣传用语。
一、活动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由平湖市语委会主办。主要内容为:一是征集平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志设计,二是征集平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宣传标语。凡是关心平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开展,愿为平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最佳创意的个人均可应征,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志和宣传用语可以分别应征。
二、有关要求
(
一)
平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志设计图案
1
.要寓意深刻,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平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要求,结合平湖地方独特风貌和区位优势,体现文化内涵。
2
.构图布局巧妙,色彩搭配合理,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便于识别和记忆。
3
.形象高雅大方,易于被不同地区和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和认同。
4
.适合在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和宣传品等不同载体使用。
(
二)
平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用语
1
.主题鲜明,含义深远,真实反映平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开展的地方特色和独特的文化地域优势。
2
.语言精练,表意准确,富有美感,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琅琅上口,便于传诵。
3
.用中文表达(可附英文),文字简洁规范,字数在20
字以内。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
年4
月2
日
年4
月20
日
四、应征方式
应征者应将应征作品及其附属材料和《平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志和宣传用语应征报名表》(报名表请到平湖市语言文字网下载),一同通过以下方式送达活动主办方。
(一)邮寄
邮寄地址:平湖市教育局办公室。
信封背面请注明“平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应征作品”,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网络
邮箱地址:yuweiban@pinghu.gov.cn
网络投稿要求如下:1.
如应征作品被采纳,必须按要求传送作品制作原文件。2.
网上投稿设计作品的格式为GIF
或JPEG
格式,大小不能超过6MB
。
五、作品评选及奖励
(一)作品评选经初评、复评、定评等阶段进行,最终将于
年4
月28
日前
(二)奖励办法:设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志录用奖1
名,奖励人民币1000
元,入围奖5
名,各奖励人民币 200
元;宣传用语录用奖5
名,各奖励人民币 200
元。
六、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应附创意说明,简明阐述作品的构思字数一般在500
字左右。
(二)应征者必须保证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
(四)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全部无偿一次性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单位除本活动奖金、奖品外无需再向作者另外支付报酬。
-
(五)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按中国法律规定执行。一但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
(六)活动详情查询请登陆平湖市语言文字网:http://yywz.phedu.net
活动咨询电话: 0573-85236885
(566885
)
平
湖
市
语
言
文
字
工
作
委
员
会
平湖市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
二 ○ 一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http://61.153.227.230:81/u/339/archives/2011/168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