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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省级风景名胜区有偿征集徽志

一、设计
项目
  山西省省级风景名胜区徽志,英文全称:PROVINCIAL PARK O F SHANXI。   二、设计截稿日期   2011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或者当地邮戳为准)   三、设计要求   1、富有东方美学观念和传统民族文化
特色,尽量融进山西特有的风景名胜自然文化特点。徽志图案要创意新颖,简洁明快,大方庄重,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2、必须包含“PROVINCIAL PARK O F SHANXI”及“山西省省级风景名胜区”字样。   3、图案数量规格色彩:图案1幅,规格介于100mm× 100mm 到210mm×297mm之间,形状不限,以单色为主。   四、征集
范围:面向全社会
征集
  五、评选
方式
  1、由山西省世界
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对所有来稿进行初审,评选入围作品
10幅。   2、邀请省内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作品。   3、截稿后一个月内,将书面通知
入围作品的作者。   六、奖励办法   中标奖:一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证书   纪念奖:九名,颁发证书和精美纪念品   注:如只采用方案
的某部分,招标方有权进行修改和组合,其奖金
将平均分配。   七、作品投寄   1、徽志作品用A4纸张绘制,来稿请附简要创意说明。   2、稿件邮寄至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邮编:030013。   3、提倡电脑制作,电子信箱邮寄,电子邮件以JPG格式附件形式提交至:fjmshzzj@163.com。   4、邮件主题
或者信封左下角请注明“风景名胜区徽志征集”。来稿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E-mail等。   八、关于徽志图案版权及使用权的约定   1、参加征集作品应为本人独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获奖
徽志图案一经采用,著作权归山西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所有。   3、来搞一律不退,敬请自留底稿。   4、本公告
最终解释权归山西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联系电话:0351-3580077,3581031 山西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
http://www.shanxigov.cn/n16/n2397/n21973/n22422/n24465/14949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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