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征集“好客黄河人家”标志图案

2013年7月,山东省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提出“齐鲁乡村逍遥游”总体品牌统领下的十家“子品牌”系列,并确定了十个“人家”的所属地,其中“黄河人家”确定为高青县所有。为进一步宣传、推广高青“好客黄河人家”品牌,彰显高青旅游的特色、形象和文化内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征集高青“好客黄河人家”标志图案。

一、征集内容 高青“好客黄河人家”标志图案 二、应征须知 1、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 三、作品要求 1、寓意深刻,突出“好客黄河人家”的含义,展现高青作为旅游目的地热情好客的良好形象。 2、简约大方、朴实创新,视觉冲击力强,富有艺术表现力。 3、应征者需在设计图形的同时加入“好客黄河人家”题字(附件1)。 4、作品风格、形式不限。 5、应征作品电子版大图要求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仅限JPG、TIFF两种格式,大小不低于3M。 6、需对作品进行必要的文字说明。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由高青县旅游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好客黄河人家”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2、设入围奖3名,奖金各1000元;纪念奖10名,精美奖品一份。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入围奖作品一经正式选用,设计者可再获选用奖金3000元。 3、以上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付,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自理。 五、征集说明 1、应征者在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交《“好客黄河人家”标志图案征集活动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填写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及主要成果等,同时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2、应征者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应征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要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4、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地区、企业的相关标志,且经商标注册查询无明显雷同于其他已注册商标标志图案。 5、应征作品获奖后,高青县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使用;高青县旅游行业协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励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6、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7、所有参加征稿活动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8、了解更多详细情况请查阅或登录:《今日高青》报、中国高青网(http://www.zggaoqing.com)、高青政务网(http://www.gaoqing.gov.cn)、高青旅游网(http://gqly.gaoqing.gov.cn/)。 六、投稿方式 1、本次征集活动自公示之日起,截止到2015年12月10日结束(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评选结果预计于2015年12月20日左右在高青政务网、《今日高青》报、高青旅游网等公示。 2、应征者需填写《“好客黄河人家”标志图案征集活动报名表》并寄送至高青县旅游行业协会,邮件标题注明“作者姓名+“‘好客黄河人家’标志图案征集”字样。 3、电子邮箱:gqlyj2203@163.com 4、邮寄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9号高青县旅游行业协会 5、咨询电话:0533-6962215 附件:1、“好客黄河人家”题字 2、“好客黄河人家”标志图案征集活动报名表http://gqly.gaoqing.gov.cn/art/2015/11/19/art_9234_281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