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市形象标志征集通知

为进一步彰显黄石城市特色,弘扬黄石城市精神,提炼黄石城市符号,提高黄石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黄石市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城市形象标志,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黄石城市形象标志(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应征资格 面向全国征集,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20日。 四、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应充分体现黄石历史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元素,同时又要符合国际惯例,易于国内外的人士理解和接受。 2.作品要富有创意,简洁明快,形象生动,和谐美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可识别性,既给人丰富的想象空间,又使人容易联想到黄石。 3.应征者须同时提交《黄石城市形象标志征集活动报名表》、《黄石城市形象标志应征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名表》、《承诺书》)、《创意创意设计方案》(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或光盘)、《创意创意设计方案说明》4份文件。《承诺书》和《报名表》请登录 (http//www.hsdcw.com, http//www.hszsj.gov.cn)首页“通知通知”页面下载。 ①创意创意设计方案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方案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 ②作品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③方案说明应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④作品的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 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矢量图(AI或CDR文件)。 ⑤应征者可提交最多3件作品(每件作品应单独提交)。 五、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可通过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并分别在信封正面和邮件主题注明“黄石城市形象标志征集”字样。 2.投稿地址:黄石市杭州东路35号,黄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联系人:徐先生、程女士,电话:0714-6357158(办公),邮编:435000。 3.投稿电子邮箱:huangshifao@sina.com。 4.来件因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其他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征集社会意见。评选结果将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等相关媒体上公示。 七、奖励办法 最佳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0元;候选作品3件,奖励人民币6000元;入围作品10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上述奖金均指税前金额。奖励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八、知识产权 1.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3.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投稿人需签署《黄石城市形象标志征集应征承诺书》,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九、其他说明 1. 主办方拥有黄石城市形象标志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2. 主办方对本通知、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黄石市委宣传部 黄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5年12月http://www.hszsj.gov.cn/Article/zsgg/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