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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青少年联赛LOGO、吉祥物及宣传海报征集

中国足协青少年联赛LOGO、吉祥物及宣传海报征集


一、背景介绍
  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联赛是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全国性青少年最高水平的足球联赛,每年度举办一届。比赛从2016年起共设立U18、U17、 U16和U15四个年龄组别的比赛。比赛共分四个大区,由分区赛加总决赛的办法角逐名次;每年各赛区由指定省市负责运营管理及落实比赛所在地,并在规定时 间范围内完成分区赛。  
  本次活动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即日起面向全国征集中国足协青少年联赛LOGO、吉祥物及宣传海报。
  二、时间与截稿地点
  2016年3月21日~2016年4月18日,中国•北京
  三、征集对象
  •各大广告文案公司或专业设计公司
  •全国大中专院校设计类专业的在校师生
  •社会在职设计师(不限类别)
  •足球/业余设计爱好者
  四、参赛申请
  填写参赛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以个人或公司为单位(如有两人以上合作,必须清楚列明)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独创以及未曾发表过的作品。
  2、姓名——参赛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以免获奖时因姓名不符无法领奖。公司或单位参赛者必须如实填写企业相关信息(营业执照或组织结构代码、法人授权、投标人身份证件等) 。
  3、个人或公司联系方式——大赛结果将在2016年4月底公示。参赛者须留下电话、手机或常用的e-mail。
  4、在校学生参赛可由学校以班级名义统一邮寄到承办单位,但个人必须详细填写征集活动报名表及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5、参赛者可报名联赛徽记、吉祥物及宣传海报的设计,亦可三样皆报名。
  五、作品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每一件应征作品作者应提交包括《中国足协青少年联赛徽记/吉祥物/宣传海报设计稿》、《中国 足协青少年联赛徽记/吉祥物/宣传海报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中国足协青少年联赛徽记/吉祥物/宣传海报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 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2、徽记、吉祥物及宣传海报作品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1)足球运动特征与中国、青少年等元素结合。设计既要体现足球项目的特征,又要具有中国及青少年等特色,且能把握国际流行趋势,让中外人士都能理解和接受。
  (2)抽象符号与现实形象相结合。设计应以抽象的艺术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但又要吸收足球项目的现实形象,使人能够联想到足球。
  (3)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设计应从直观上可以感受到足球运动的美感与运动韵律,感受到审美愉悦;要方便应用,在各方面使用时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4)核心理念、要恰当体现中国足球的精神和价值,展示中国足球协会的良好品牌形象,有利于传播和应用。
  (5)应适合各种商务场合的使用,便于与其它标志组合使用。
  3、徽记、吉祥物及宣传海报设计稿应包含绘制形象、名字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2)徽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绘制形象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中国足协青少年联赛。
  (4)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色彩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5)设计要附有文字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作品的名字。
  (6)提交创意创意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CDR格式或者EPS格式的电子文件,色彩模式为CMYK,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其中联赛徽记设计尺寸:120mmX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色标参数。
  4、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2) 《中国足协青少年联赛徽记/吉祥物/宣传海报设计稿》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风俗的要求。
  (3) 《中国足协青少年联赛徽记/吉祥物/宣传海报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4)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5)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5、费用:应征人提交设计作品不需向征集方缴纳报名费和参评费。但是,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及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作品提交的方式、时间与地址
  1、应征截止日:2016年4月18日(以邮戳上的时间为准)
  2、提交方式:
  •邮寄提交方式:将参赛的设计光盘、作品打印稿和《报名表》、《承诺书》的签名原件,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811中国足球协会市场部,邮编:100061
  •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青少年联赛徽记、吉祥物及宣传海报征集”字样。
  七、奖项设置
  1、评选出一等奖作品各一件,奖励人民币伍仟元,通过注册后,作品将成为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联赛徽记、吉祥物及宣传海报。-
  2.评选出二等奖作品各一件,奖励人民币叁仟元;三等奖作品各一件,奖励人民币贰仟元。获奖徽记作品将作为注册推广青少年联赛备选作品。
  3、主办者向所有获者颁发中国足球协徽标记、吉祥物及宣传海报征集活动获奖证书。
  4、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所有偿金均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本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交纳税金。
  5、评选揭晓后,将在相关网站和平面媒体上公示获奖名单。
  八、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中国足协青少年联赛徽记、吉祥物及宣传海报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 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使用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成为中国足协青少年联赛徽记、吉祥物及宣传海报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 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九、其他
  1、主办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2、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电 话:010—59291080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811中国足球协会市场部(100061)
附件下载:
1、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2、徽记征集活动报名表
3、宣传海报征集活动报名表
4、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
http://www.fa.org.cn/bulletin/zhaoshang/2016-03-21/494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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