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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洋科普联盟征集LOGO、广告词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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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国家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重大部署,有效整合海洋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全方位打造青岛市海洋科普品牌,进一步扩大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海洋科普工作的影响力度,我市决定成立青岛海洋科普联盟。
    为了扩大联盟社会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岛海洋科普联盟标志和广告语。
    一、LOGO作品要求
    1、设计方案要求海洋特色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
    2、应征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同时附带创意说明(字数不限)。
    3、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
    4、征集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截止(以电子邮箱系统时间为准)。
    二、广告语作品要求
    1、要求作品朗朗上口,简单易记,原则上在10字以内,并附简要创意说明。
    2、内涵:具有独特性、创新性,时代感和艺术性。
    3、字义:通俗易懂,寓意美好,响亮清晰,具有较强的感染力、亲和力。文字组合高端大气,与我市海洋科普工作发展目标相适应,诠释海洋科普品牌理念。
    4、征集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截止(以电子邮箱系统时间为准)。
    三、作品投递
    1、投稿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箱:qdaqua@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标识(LOGO)、广告语征集”字样。
    2、投稿人需在稿件中注明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四、作品评审与奖项
    1、主办方将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终审结果由主办方最后审定通过,并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2、主办方有权对终选作品做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应征作品另行创作的权利。
    3、奖项设置:
    一等奖各一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各二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各三名,奖金500元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的作品,由青岛市科普场馆协会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说明
    1、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行保留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
    2、应征者应保证其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录用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
    4、主办方在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减。
    5、作品一经选用,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不另行支付其它形式的任何费用。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青岛海洋科普联盟筹委会。
青岛海洋科普联盟筹委会

详情请点击:http://travel.qingdaonews.com/gb/content/2017-06/27/content_120926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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