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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征集“贞丰红岩岩画”标志标识设计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申请我县红岩岩画知识产权保护,特向社会广泛征集“贞丰红岩岩画”标志标识设计。由于前期征集作品篇幅达不到预期要求,现延期15天再征集,望广大设计者踊跃投稿。
标志标识设计要求:
1、设计的作品须符合当地民族民俗文化;
2、设计的作品须有远古红岩岩画的原始元素;
3、设计的作品画面必须简洁、大方、美观。
4、设计的作品不能是原来岩画的简单组合,必须经过设计者进行二度艺术创作。
5、设计者不能剽窃,不能引用他人已经注册过的元素。
征集时间:
自该通知发出十五天内。
使用补助费:通过比选,选中的作品给予16000.00元人民币的知识产权使用补助费。
联系人:潘仕丽
联系电话:0859-6610301,13984650703
邮箱:554582992@qq.com
贞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9年8月2日
      https://mp.weixin.qq.com/s/baMcj0TZYInvhpJUqpyY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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