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鹭税捷办”品牌形象标识(Logo)征集评选结果公布

  4月22日至5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等渠道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鹭税捷办”品牌形象标识(Logo)。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大力支持,到截止日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投稿217件,感谢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广大创作者的参与。经初选、专家评审等环节,评选出“鹭税捷办”品牌 形象标识(Logo)1件优胜作品和5件入围作品,并确定优胜作品为“鹭税捷办”品牌标识(Logo),“鹭税捷办,满意相伴”为“鹭税捷办”品牌品牌口号。现予以公布。

  公布期自2022年6月22日至6月28日(5个工作日)。公布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mtax123@qq.com,联系电话0592-5315633。

  优胜作品

“鹭税捷办”品牌形象标识(Logo)征集评选结果公布

  作者 张斌 入围作品

“鹭税捷办”品牌形象标识(Logo)征集评选结果公布

  作者 苗波涛

“鹭税捷办”品牌形象标识(Logo)征集评选结果公布

  作者 朱东

“鹭税捷办”品牌形象标识(Logo)征集评选结果公布

  作者 徐峰

“鹭税捷办”品牌形象标识(Logo)征集评选结果公布

  作者 魏亦凡

“鹭税捷办”品牌形象标识(Logo)征集评选结果公布

  作者 杨冰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处、火炬高新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


声明:
1、一征集网所有征集信息均来自网络,征集信息仅供参考;建议投稿者在投稿之前主动联系征集活动主办方,以确定真实性和有效性,然后再参与!避免自己作品被盗用。
2、一征集网不代表任何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投稿作品不得提交给本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纠纷与本站无关。
3、一征集网所有创作作品、征集信息均为本站收集整理,仅供学习和研究。若有侵犯你的权利,请联系我们,本站将立即改正。若有任何不妥,请及时联系Email:303126138@qq.com。
4、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一征集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一征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抄袭侵权/违法违规行为,请发邮件至 Email:303126138@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标签:

上一篇:法治宜宾LOGO第二轮网络投票
下一篇:崇军LOGO设计投票通道开启!
推荐阅读

热门点击

Hot H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