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结果
采用作品
入围作品
02
其他事项
(一)请获奖人员提供以下资料,并于9月18日前将以下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7240105@qq.com,以便核验获奖者身份信息和发放奖励。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电话号码
2.银行卡号+账户名+开户行名字(身份证信息、银行卡账户必须与投稿时署名一致)
(二)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全部归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有。宜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权决定是否最终使用,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运用,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可授权任何实体使用,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作者不得提出异议。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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