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石门旅游宣传语和标志征集作品初评公示


《重奖征集石门旅游宣传语和标志的公示》自2013年3月7日征集出炉,至4月8日18时截稿止,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应征作品近8000件(其中宣传语近7400件,标志近600件)。

  经评委会组织多轮筛选,初步评选出宣传语作品12件(一等奖空缺,二等奖2件,三等奖10件)、标志作品13件(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10件),现予以公示(附后)。

  如发现作品由于他人拥有使用权利、与他人创作雷同等事实而影响征集方取得知识产权的,请在公示期(5月15-21日,7天)内,将权益方证明(商标、媒体刊登件、广告宣传牌等),以图片JPG格式发送至sm5153012@163.com(联系电话:0736-5153012,13973601475),并请附上投诉人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络。

  湖南省石门县旅游局

  公示期满后,将视反馈情况进行奖项、采用作品的最终评选敲定,正式通知作者并组织颁奖。作品一经授奖,主办方即拥有其全部知识产权,获得自主使用(播映、改编、出版、发行等)权利。如作品涉及侵权,概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追回奖金和证书。
 

  2013年5月15日


http://www.shimennews.cn/Info.aspx?ModelId=1&Id=48344



      征集活动咨询微信:zhengjicom; 设计交流QQ群:46372307; 文案交流QQ群:677747123


声明:
1、一征集网所有征集信息均来自网络,征集信息仅供参考;建议投稿者在投稿之前主动联系征集活动主办方,以确定真实性和有效性,然后再参与!避免自己作品被盗用。
2、一征集网不代表任何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投稿作品不得提交给本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纠纷与本站无关。
3、一征集网所有创作作品、征集信息均为本站收集整理,仅供学习和研究。若有侵犯你的权利,请联系我们,本站将立即改正。若有任何不妥,请及时联系Email:303126138@qq.com。
4、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一征集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一征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抄袭侵权/违法违规行为,请发邮件至 Email:303126138@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标签:

上一篇:苏式旅游形象LOGO标志征集出炉公示
下一篇:青岛旅游形象LOGO标志全新鲜活出炉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