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公开征集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标识(LOGO)
征集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标识(LOGO)。
征集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
征集方式及对象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本地媒体等方式发布征集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参加。
设计要求
(一)主题突出。标识(LOGO)设计需充分展现内蒙古自治区地域特色,体现书籍、文化象征。
(二)外观醒目。色调搭配合理,标识图案醒目大方、富有美感、形式简洁、特征鲜明、有较强的辨识度。
(三)寓意深刻。标识(LOGO)设计要立意新颖,具有较强的寓意,并且符合意识形态要求,适合在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网站、公众号、大型会议及活动展板、电子屏、馆内导视牌、地面标识等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投稿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过。
(二)应征作品应附有对所设计图形标志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色标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三)应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源文件稿,文件后缀名格式为ai、psd,且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不能用矢量方式表达的图形按jpg格式以最高精度模式保存。
征集时间
2023年2月5日——2023年2月28日
作品评选
征集时间截止后,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入选作品一经采纳,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将给予一定的报酬。最终的评选结果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平台上发布。
投稿方式
(一)投稿者请于2023年2月28日24时前,将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投稿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标识(LOGO)征集+姓名(机构)”。如出现相同作品,以最先投稿的时间为准。投稿者需提供基本信息(创作者姓名、性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邮箱等)、机构参与者须提供营业执照相关信息。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乔新月
联系电话:0471-6293132
电子邮箱:nmgtsgllyjb@163.com
特别声明
(一)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入选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
(二)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资格,且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作者入选资格并追缴报酬。所有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征集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三)所有应征作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对于入选的作品,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
(五)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征集启事的规定及要求。
(六)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所有。
(七)其他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