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七星湖休闲旅游主题广告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总支、支部),县委教育工委,县岩城集团、供电有限公司、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
七星湖是我省水域面积最大、库容第二和发电量第三的水库。通过水上交通,可抵达“朱子之乡”尤溪和“中国瓷都”德化,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四周重山多属原始森林,生态环境优良。为加快发展我县旅游业,打造闽南沿海地区生态休闲旅游的“后花园”和闽中生态休闲旅游渡假区,进一步宣传推介七星湖休闲旅游,建设集湖泊观光、休闲垂钓、水上运动、森林健身、农业观光和“渔家乐”等项目为一体的水乡渔村生态养生旅游项目,建成中国最大的乡村游艇俱乐部,不断提升七星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对外影响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七星湖休闲旅游主题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湖渔歌•让心灵与山水共美”
二、主办单位
中共大田县委宣传部 大田县旅游事业局 湖美乡人民政府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必须坚持生态、休闲与环保主题,符合现代审美标准,充分体现七星湖的资源禀赋、人文魅力和独特的旅游特征,符合游客的心理期望,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定位高雅。富含思想性,寓意深刻,格调高雅,语言简练;力戒故弄玄虚、词不达意和矫揉造作。
3.创意新颖。内容健康科学、简明质朴、隽永顺口、易于记忆,有较强的文化内涵和艺术感染力,字数限制在20字以内。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0年5月30日。
五、征集及评选办法
1.应征稿件要求字迹工整清楚。稿件上要注明应征者的姓名、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等。
2.应征稿件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湖美乡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66115,联系电话:0598-7488018 ;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hmx018@126.com,稿件必须标明“七星湖休闲旅游主题广告征集”字样。
3.接收稿件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30日。邮寄稿件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4.应征稿件一律不收参选费、一律不退稿。
5.由主办单位召集相关专家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审,审定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六、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一等奖2个,各奖励人民币500元;二等奖3个,各奖励人民币300元;三等奖5个,各奖励人民币200元;入围作品奖10个,各奖励人民币50元。多人合作的稿件只奖励给首位署名作者。
七、其它事项
1.各党委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踊跃参与,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2.应征作品用途为七星湖旅游开发、大型户外宣传广告、跨街横幅和灯箱广告等。
3.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的,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4.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用于相关活动的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5.相同应征作品以寄达时间为先者入选;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县旅游事业局和湖美乡人民政府。
中共大田县委宣传部
大田县旅游事业局
湖美乡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