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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有奖征集黑河旅游宣传主题语

   信息来源:黑河旅游局   发布时间:2008-07-07   截止时间:2008-10-20

为了进一步宣传黑河特色旅游产品,弘扬地方民族文化,提高黑河旅游知名度,黑河市旅游局拟定于2008年7月—2008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黑河旅游形象标识及宣传主题语有奖征集活动。

征集内容

1、以黑河边境风情、火山奇观、瑷珲古城、矿泉圣地、孙吴战争遗址、鄂、满、俄民族风情文化为主题,征集黑河旅游形象标识。

2、以黑河特色旅游为切入点,征集宣传黑河旅游宣传主题语。

要求和标准

1、要准确反映黑河旅游的热点、主流和趋势,有时代特征;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纪念性、艺术性和地域性;

3、宣传主题语:易读、易懂、易记、简洁明了,琅琅上口,有美感;

4、形象标识:识别性强、内涵丰富、图案清晰,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超前性。

征集时间

1、作品征集活动时间:自媒体公布之日至2008年10月20日前

2、专家评估时间:2008年10月下旬

3、最终评定、结果发布时间:2008年11月

评选及奖励办法

由黑河市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定委员会,对应征作品作最后评定。

1、形象标识

一等奖1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件,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3件,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鼓励奖100个,各奖励一份精美礼品。

2、宣传主题语

一等奖1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2件,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3件,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鼓励奖100个,各奖励一份精美礼品。

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宣传主题语须为重新创作,与原有主题语重复不予采用;

3、黑河市旅游局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利;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请自留底稿,来搞一律不予退稿;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黑河市旅游局;

6、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联系人:张敏      电话:0456—8272322

邮箱:sc8272322@163.com

地址:黑河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308室
http://www.hhlyw.com/index.asp?id=3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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