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组织委员会(文件)
中云民花[2008]第77号
征集“民族之花”矿泉水标签设计方案
中国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自2005年创立以来,历经3载,目前,以“民族之花”品牌为核心的各类产业发展之路正在形成。根据“民族之花”品牌战略及围绕产业开发规划,现面向国内外征集“民族之花”矿泉水标签设计方案,具体细则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组织委员会、云南之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征集时间:征集活动从2008年8月1日开始,于2008年12月31日18点截止。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设计作品,均不得参与应征。
三、应征作者:
1、全社会所有热爱、关心、支持云南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和喜爱云南民族文化元素的个人或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2、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须正确填写并签署《云南民族之花矿泉水标签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即可成为志愿者标签设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3、任何参与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4、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中国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组织委员会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中国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组织委员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四、应征作品
特别提示:民族之花矿泉水的设计为26瓶,每瓶水代表云南的一个民族,共计26瓶为1套,也就是说,民族之花矿泉水将按云南的26个民族设计出26瓶具有民族文化特色和差异元素丰富的作品。奖励办法按每套进行评审。设计中必须拥有主办方提供的“民族之花”四个字和大赛LOGO。设计者可根据提供的“民族之花”四个字和大赛LOGO进行创意性设计。矿泉水标签的尺寸可根据设计者推荐适合于“民族之花”矿泉水特点的瓶子进行设计,也可根据听装饮料瓶来设计。“民族之花”矿泉水市场定位为中高档消费群体,面向全国消费群体。
(一) 本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云南民族之花矿泉水标签设计稿》、《云南民族之花矿泉水标签征集活动报名表》和《云南民族之花矿泉水标签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应征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
(二)《云南民族之花矿泉水标签设计稿》应包含标签设计和设计说明,并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标签的设计应当体现云南民族文化的核心理念、民族元素、民族色彩、主题内涵;
2、标签设计应该突出强调每个民族的特色文化、民风民俗和鲜为人知的经典传奇故事等特点;
3、设计的标签要符合民族元素特色和差异文化的特色,美观大方、耐看性强的原则;
4、标签要拥有再创作的空间,即通过再创作可以应用于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的宣传与推介等活动中;
5、提交的设计作品应同时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6、标签设计说明,旨在阐述每个民族标签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标签含义,以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表述完整,手写体应字迹清晰;
8、一份应征作品应包括《云南民族之花矿泉水标签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和《云南民族之花矿泉水标签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各一份,由应征者工整填写并签名或盖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三)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四)标签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公序良俗,同时还应该尊重民族感情,避免伤害民族感情的元素存在,否则后果自负。
五、应征办法
(一) 应征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应征作品只能以邮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具体联系方式如下:云南省昆明市安康路西坝新村15号3单元2楼中国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组织委员会,邮编:650034,请信封右下脚注明“民族之花矿泉水标签征集”字样;不以邮寄或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视为未送达。
(三)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方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的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
(四)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规则内容。应征者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征集时间结束之前补正。
(五)应征者可以从中国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组委会官方网站下载本规则、《报名表》、《承诺书》等相关资料。中国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组委会办公室电话为0871—4152880转8010,8002(传真),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cnynshow.com
六、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一)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行规定。
(二)云南之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中国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组织委员会拥有云南民族之花矿泉水标签设计稿的最终权利。
七、奖励规则
(一)从参选作品中(26个民族26瓶水标签为一套)共评选出优秀奖2名,分别给予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
(二)对最终成为云南民族之花矿泉水标签的设计作品(26个民族26瓶水标签为一套),并给予奖励人民币40000元。
(三)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有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纳税。
(四)主办方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获奖作品包括多位创作者(包括机构和个人、个人与个人)的,创作者之间自行约定分配作品奖金。
(六)主办方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主办方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七)评选揭晓后,将在中国云南民族之花选拔赛官方网站(http://www.cnynshow.com)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八、相关声明
(一)主办方对其所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二)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应征作品一经送达,主办方或其指定机构即有权无偿将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用于新闻报道、展览、网络传播或结集出版发行,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亦无需向其另行支付报酬。
(四)成为云南民族之花矿泉水标签的设计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从作品提交之日起(包括当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标签设计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九、其他
(一)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包括本规则)享有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二)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三)、凡参与设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请致电0871-4152880转8010索取《报名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