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泗洪经济开发区正处于二次创业、提质升级的关键时期,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要把开发区打造成为以工业为主导、以主城为依托,与南部新城相呼应的“宜居、宜业”北部新城。为全面展示开发区新一轮建设发展取得的新成果、新形象,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泗洪经济开发区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基本立意
1、宣传口号:符合县委、县政府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北部新城的基本原则,贴近开发区二次创业、提质升级主题。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语言精炼,寓意深刻。
2、形象标识(LOGO):具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吸引力,主题鲜明、创意独特,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二、设计要求
1、宣传口号:内容简洁明了,琅琅上口,具有独创性;能充分体现泗洪经济开发区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发展方向和新时期泗洪精神的文化精髓;符合投资客商的心理企盼,体现泗洪经开区的发展态势;适合在户外、网络、平面、电视等各种载体上推广。泗洪开发区具体情况可访问泗洪开发区政务网或泗洪开发区政务微博了解、查询。每个作品限1—2条,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2、形象标识(LOGO)。应具备良好的视觉识别性,通用性强,尺寸易于变化,兼具单独使用和组合使用的效果;能普遍使用于展览、宣传、建筑外观和衍生产品等各种载体;便于VI的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可包含图案、文字、符号等。
三、作品来源
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的提供者必须确保提供作品的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对外发表,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如剽窃他人作品,所产生后果由作品提供者承担全部责任,如因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主办方受到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赔偿。
四、作品提交
本次征集活动自2012年11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10日止,可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应征作品,提交时附本人作者身份证电子档;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作品(含电子稿)到泗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提交。其中:宣传口号要附相应文字解释;形象标识(LOGO)为A4尺寸、白色背景,颜色模式为RGB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以JPG格式投稿,须附加200字以内的创意理念说明。
五、采用办法
1、本次征集宣传口号10条,分别为:一等奖一条,奖励金额600元;二等奖三条,奖励金额400元;三等奖六条,奖励金额200元。
2、本次征集形象标识(LOGO)三个,分别为:定标LOGO一个,奖励金额5000元;备用LOGO两个,奖励金额3000元。
3、宣传标语、形象标识(LOGO)一经采用,其版权、知识产权自动归泗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有,且泗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活动,设计者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对外使用;其余未采用的宣传标语、形象标识(LOGO)恕不退还。
4、形象标识(LOGO)采用后,请作者提交高精度设计原稿(AI、CDR、PSD、PNG等格式),泗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兑现奖励金额。泗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咨询方式
1、本次活动联系地址:泗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泗洪县泗洪经济开发区衡山北路九号),联系人:高建,联系电话:13805246903、0527—86203099
2、本次征集活动唯一邮箱:13805246903@139.com
3、泗洪经济开发区政务网网址:www.shkfq.cn
4、泗洪经济开发区政务微博地址:www.weibo.com/shk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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