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
上海市精神病人社区康复日间照料机构统一名称和LOGO征集启事
社区精神病人日间照料是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主要形式,也是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内容。其具有社会福利性质,对经治疗病情稳定的慢性精神病人提供日间照料、心理疏导、娱乐康复,简单劳动、开展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功能的场所。对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为其亲友开展有关精神康复的指导,营造有利于精神残疾人康复的家庭、社会环境。
现根据《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本市各街道(乡镇)建立一所精神病人社区康复日间照料机构。为统一机构名称和标识(LOGO),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精神病人社区康复日间照料机构的统一名称和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名称和标识(LOGO)
展现上海市精神病人社区康复日间照料机构内涵,用于与精神病人社区康复日间照料机构有关的宣传、场所、印刷品以及衍生品等。
二、作品要求
名称需体现全社会对精神病人的关爱,简单明了、通俗易懂。
标识(LOGO)形式为平面彩色作品,风格不限,图案简洁、易识别、涵义明确,便于制作;标识下方需留有名称位置。
三、投稿要求
应征者需填写“上海市精神病人社区康复日间照料机构统一名称和标识(LOGO)征集表格”,表格用蓝色或黑色水笔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均为A4规格(210×297mm)。
应征“标识(LOGO)”者还需提供LOGO坐标图,主色标、辅助色标和设计文字说明(500字以内,提供电子文档、光盘)。
四、投稿期限
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以投稿发出地邮戳或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五、投稿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沂北路265号2号楼
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傅传威,电话021*58730581
Email:fucw@163.com
七、奖项设置
(一)统一名称评出中选作品1件,奖金5000元,入围作品5件,奖金1000元。
(二)统一标识(LOGO)评出中选作品1件,奖金10000元,入围作品5件,奖金2000元。
八、说明
(一)名称和标识(LOGO)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二)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未入围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三)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与征集单位无关。
(四)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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