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河口水库是河南省大型水库之一,库容量13.16亿立方米,水域面积120平方公里,风光秀美,环境宜人,是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工业及城市用水,结合发电养殖、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为彰显南阳文化特色,树立鸭河工区形象,提高水库知名度,将鸭河工区打造成为依湖而建、伴水而生,山水相融的南阳中心城区后花园,经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鸭河工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开展鸭河口水库更名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名称能够展现南阳市鸭河工区深厚的文化底蕴及积极向上的时代风貌,体现鸭河口水库绚丽的自然风光、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和鲜明的地域特征。
2.名称要以湖泊命名,言简意赅,内涵丰富,便于识记。
3.个人和团体均可提交作品参选,参选作品限在3个以内。
4.应征作品须包括更改名称和对名称创意的充分说明(字数应在200字以上)。
5.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不得参与评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二、评选办法
由活动征集方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共6名,并在《南阳日报》进行公布。不同应征者提交同一应征名称,评奖时按先到先取原则进行。
三、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四、征名起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
五、投稿方式
1.可采取信件邮寄方式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投稿。信件邮寄至:南阳市鸭河工区管理委员会(邮编:474671);电子邮件发送至:nyyhgq@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鸭河口水库更名)。联系人:田中杰,联系电话:0377-66628677。
2.稿件中应提供作者姓名(团体注明单位名称)、身份证号(或护照)、手机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
六、免责声明
1.应征作品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
2.获奖者须与活动征集方签订相关协议,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归活动征集方所有。
3.征集方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规则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征集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南阳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
南阳市鸭河工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