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挖掘含山人文内涵,提升含山形象和品位,提高含山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营造争当全省科学发展先进县的浓厚氛围,决定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含山县精神”表述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截止(信函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作品要求
1、“含山县精神”内容既要彰显含山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又要展示含山人民开拓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实现历史文化、人文精神和时代要求的有机结合。
2、“含山县精神”内涵要丰富,外延要宽广,应综合凝聚含山的历史传统、精神积淀、社会风尚、价值观念以及群众素养等诸多因素,并进行核心提炼与准确概括,用恰当的表述语加以定位。
3、征集作品语言要求立意高远,言简意赅,易懂易记,琅琅上口,便于传播和普及,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号召力。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0字以内,并对所提出的“含山县精神”表述语附8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三、征集方式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来稿一律用A4纸打印,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来稿恕不退还。通信地址:安徽省含山县委办公室秘书室;联系电话:0565-4958022,传真:0565-4312134,电子邮箱:mishushi2008@sohu.com。
四、评选奖励
1、对来稿作品,由中共含山县委办公室、中共含山县委宣传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视情选出若干件入围作品。
2、通过含山县政府网站、含山电视台等媒体,将“含山县精神”征集入围作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评选。在此基础上,再按照有关方式进行论证、定评,最终确定“含山县精神”表述语。
3、本次征集活动原则上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5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300元。
五、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作者本人负责。
2、按照有关规定,主办单位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3、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含山县委办公室、中共含山县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含山县委办公室
中共含山县委宣传部
201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