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横峰精神”表述语的启事
为进一步凝心聚力,鼓舞斗志,激发横峰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和智慧,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文明横峰创建中来,广纳群言、博采民智,总结提炼出既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又能够概括横峰特点和彰显城市个性,并且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的、与时代同步的“横峰精神”,根据文明横峰创建的要求,县文明委决定组织开展“横峰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 “横峰精神”表述语。
一、征集范围
县内外单位或个人均可参与投稿。
二、征集要求
1、“横峰精神”表述语的内容要站在一定的高度,体现横峰县地域文化、时代特征、历史文脉、发展定位,彰显横峰县城市特色,展示横峰人的精神风貌,达到历史文化、人文精神和绿色生态有机结合,突出主题,具有激励性、引导性。
2、“横峰精神”表述语内涵要丰富,外延要宽广,应当综合凝聚横峰县这座城市的历史传统、精神积淀、社会风尚、价值观念以及市民素质等诸多因素,对这些因素要进行核心提炼与准确概括。
3、表述语要尽可能大气开放、言简意赅、定位准确、雅俗共赏易识易记、琅琅上口,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号召力,易于传播和市民接受。字数不超过16个字,同时提供300字以内的“横峰精神”表述语创意说明。
三、参与方式
1、把你认为最佳的表述语填入《横峰精神表述语征集表》(附后)或用A4纸打印好通过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县文明办(地址:行政大楼6楼,邮编334300,联系电话(传真):0793—5782543,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到县文明办邮箱:hfwmb@163.com)。所有作品请自留底稿,概不退还。入选作品著作权均归县文明委,县文明委有权对作品进行提炼、浓缩和修改。
2、征集时间:从2009年11月10日起到11月30日截止。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四、评选方法及奖励
1、由县文明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评,在来稿中选出20件入围优秀作品,通过横峰报、横峰之窗网站、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布,提交广大市民投票评选(具体投票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2、在广大市民投票评选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20件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确定一、二、三等奖共10名,评选结果在横峰报、横峰之窗网站、县电视台公布。
3、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励6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400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200元。
横峰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