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淄川的文化特色,展示淄川形象,提升淄川区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淄川电视台拟近期重新拍摄制作淄川形象宣传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淄川形象宣传语,要求如下。
一、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内容要紧扣淄川城市发展定位和优势,既能真实反映淄川区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自然景观,又能展现城市形象。作品须语句优美流畅、精炼,朗朗上口,好懂、易记,便于传诵。原则上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二、截稿时间:
2013年7月1日。
三、评选奖励办法:
淄川区广播电视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所有来稿进行评定,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0名,精美奖品1份。
四、相关事宜:
1、应征作品应附创意说明,简明阐述作品意义。
2、应征作品必须系原创,且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行为,作者自负法律责任。
3、应征稿件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4、淄川区广播电视局对获奖的城市形象宣传语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奖金形式代替稿酬,不再另付稿酬。
五、投稿方式:
1、邮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鲁泰文化路506号 淄川电视台节目包装部,邮编:255100。
2、网上投稿:电子信箱zctv99@126.com 。
联系电话:0533-6221605 139693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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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广播电视局
2013年6月1日
http://www.zcgd.net/zcxinxi/7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