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时准确地确立延庆城市宣传语,积极塑造延庆品牌,提升城市品味,刻画城市印象,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名片,延庆城市宣传语征集工作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主题宣传语,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延庆城市宣传语
二、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创意新颖,具有主题性和时代性,充分体现延庆的历史文化内涵和绿色发展定位,能够展现美丽延庆的气质和特色。
(二)内容限中文,文字简明扼要,原则在10字以内。要富有感染力,主题深刻,文字精炼,便于理解记忆,易于推广传播。
(三)作者需对宣传语进行理念释义。
三、评选方式
主题口号的评选由延庆城市宣传语征集工作组负责,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进行。初评通过网络投票和评委现场打分产生30个入围作品,经征集工作组组织专家复评,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
四、报送要求
(一)参评人员应提供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团队机构资质证明一份。
(二)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奖励办法
(一)对于最终确定的6件获奖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一等奖作品如果完全达到延庆城市宣传语相关标准,经工作组审议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可以确定为延庆城市宣传语。
(二)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四)获奖者应自愿进行知识产权转让,不得提出其他附属条件。
六、应征作品的权属
延庆城市宣传语的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全部归延庆城市宣传语征集工作组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延庆城市宣传语征集工作组有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延庆城市宣传语征集工作组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及使用时间,届时,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七、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二)应征作品应完全原创,具有鲜明的特征,不得抄袭其它已发表作品。
(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行为,后果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四)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八、报送需知
应征作品须在2013年4月30日(以邮戳为准)之前以面送、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延庆县委旅游工委旅游新闻宣传中心(延庆城市宣传语征集工作组),请在信封上注明“城市宣传语征集作品”字样,评选结果计划于2013年5月公布。
邮寄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妫水北街72号 延庆县委旅游工委旅游新闻宣传中心(收)
邮政编码:102100
联系电话:010-81191850
联 系 人:王中宇
电子邮箱:yanqingkouhao@126.com
活动未尽事宜,由延庆城市宣传语征集工作组负责解释和说明。
延庆城市宣传语征集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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