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充分挖掘区域文化内涵,展示青白江城市魅力,系统营销青白江形象,,现面向社会征集以“产业强区、文化名区、宜居新区”为内容的“城市形象推广语”。
二.组织单位:
主办: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宣传部
承办:四川新闻网、成都地铁传媒
三、征集时间:
2012年6月22日——7月22日
四、征集内容:
青白江全国征集城市形象推广语
五、稿件要求:
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远,形象生动,既能反映青白江特色历史文化精髓和独特的资源优势,又能彰显独特的城市形象,展现城市的无限魅力,且通俗易记,文字简练。本次征集的“青白江城市形象推广语”作品控制在20字以内,作者请用一段话(100字以内)诠释您的作品创意,并注明您的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以方便主办方及时与您取得联络。
六、参赛方式
1、专题参赛。直接登陆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http://www.mala.cn),进入相关专题页面进行在线参与,填写相关选项,即可参赛。
2、邮箱参赛。将作品直接传至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特设邮箱(420608274@qq.com)进行参赛。
3、跟帖留言。留下你的姓名,联系方式,进行参赛。
七、评选细则
作品评选经初评、公众评议、定评三个阶段进行。由主办方组织评委会进行初评,评出入围作品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征求市民、网民意见,评出备选作品,最后由评委会进行定评最终结果。
八、注意事项:
1、网络跟帖投稿的网友,在跟帖同时需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电话;
每人限投一稿,内容一般不超过3条。如有内容相同稿件,以网站访问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
2、应征作品需附创意说明,简明阐述作品的构思、立意,字数一般在100字以内。
3、应征者必须保证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应征作品恕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
5、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归成都市青白江区区委宣传部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单位除本活动奖金、奖品外不再向作者另行支付报酬。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按我国法律规定执行。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7、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解释。
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奖金1万元.....